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 山东财经大学
2.学校地址
3.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4.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5.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6.办学层次 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7.办学类型 省部共建公办重点财经类大学
8.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9.历史沿革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 院合并筹建,2012年6月9日正式揭牌成立。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建校早的财经类普 通本科高校之一,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实行部省共建, 以财政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 主。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学校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 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12月学校明确了全面建成全国一流财经特色名校发展目标。 2020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二、招生专业
具体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专业 |
经济学 |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财政学 |
税收学 |
金融学 |
金融工程 |
金融科技 |
投资学 |
保险学 |
精算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国际商务 |
贸易经济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电子商务 |
物流管理 |
管理科学 |
工程管理 |
工商管理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市场营销 |
人力资源管理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旅游管理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审计学 |
资产评估 |
城市管理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行政管理 |
法学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汉语言文学 |
新闻学 |
文化产业管理 |
德语 |
英语 |
日语 |
法语 |
商务英语 |
汉语国际教育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金融数学 |
经济统计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统计学 |
数字媒体技术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 2021 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通过台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教育部考 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 验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交《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四)学习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4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1.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考生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附件2);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 有效身份证明;
4.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PG 格式)(标注姓名-台湾学测生字样);
6.将以上材料电子版(附件2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或签章并扫描)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发送到邮箱scd_zsb@***,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
六、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程序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
七、录取
面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预录取考生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协助核对学测成绩无误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确认,审核合格后予以录取。《山东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请报名考生务必将邮寄地址填写准确。
八、收费
学费与内地考生收费标准相同。
九、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
(一)建立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86531—88596235;
(二)招收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86531—88596235。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531—81793666(本科招生办公室)、+86531—88525287(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咨询邮箱:scd_zsb@***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cn/。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