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芮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2021年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摘要如下,望大班毕业幼儿家长认真领会,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
招生原则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各中小学要按照划分的服务区域,免试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均衡编班。
2.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招生录取等。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设置的轨制和班容进行招生,小学班容不超45人,初中班容不超50人。
招生办法及程序
统一网上报名
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招生。家长或学生按照报名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报家长及学生信息,如实填写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按“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分批次录取。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无法入学、学籍信息错误等影响学生入学的,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注:一个手机号只能填报一个学生,一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
报名平台:http://zsbm.***/
报名方式:通过浏览器(电脑或手机)、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运城智慧教育APP三种方式,均可进入运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
统一组织录取
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各学校认真核对学生关键信息,确定是否录取。若未被报名学校录取,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第二次录取。
小学阶段招生轨制及服务区划分
招生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本县户籍或在芮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适龄子女均可在网上申报学区内公办小学。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5年8月31日后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只接收城区幼儿园大班的毕业生。
统一网上报名
全县共招收小学新生约3350人,其中城区小学招收约1893人,农村小学招收约1457人。
县直小学轨制及招生服务区
农村小学轨制及招生服务区
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工作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就近安排在有空额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援鄂医疗队医护人员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驻芮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优先安排入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由教育局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招生进程
宣传阶段
7月5日—7月14日,召开招生工作会、新生假期管理工作会议,向社会公示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区域分布图等。
家长报名阶段
7月15日—7月19日,家长或学生按照报名平台公示的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报家长及学生信息,正确选择报名学校。各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服务点,帮助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工作。
学校现场核验阶段
7月20日—7月23日,家长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各学校要认真核对学生关键信息,平稳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民办学校摇号阶段
7月26日—7月27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摇号。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注册入学。
二次分配阶段
7月28日—7月29日,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第二次录取。
发放通知阶段
7月30日—7月3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生建学籍,以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导出表格上的名单为准,严禁学校在平台以外自行录取学生。
假期管理阶段
从8月1日起,各小学、初中要做好小一、初一新生录取后的入学前假期教育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
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从严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规范学校办学及招生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拨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拨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生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要进一步强化“交账意识”,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学校要主动对接学校服务区所对应的社区和派出所,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情况,利用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小升初学生对接,严防新增失学儿童。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各初中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教育股上报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学生辍学。
实行均衡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落实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要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编班、教师配备等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规招生造成的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359-3026849
详情请点击以下链接,参考《芮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