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节选)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九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动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二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2.学校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即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按专业组进行投档省市,在同一专业组内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但分值高不得超过20分。
6.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以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分配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在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音乐类使用山东省内高校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类在山东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按《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分数=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班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的考生,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青岛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青岛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
一、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以专业为单位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定,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在此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数据库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二、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1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1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线下20分。
2.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示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3.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70%(两项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4.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5.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三、录取分数
四、2021考生问答
(一) 贵校属什么性质高校?
答: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二) 贵校2021年本科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如何?
答:我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7330人。省外本科计划1958人,省内本科计划5372人,今年新增广东省招生,面向全国三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我校高密校区本科招生计划630人(不含3+2、3+4转段),代码Y003,面向山东省招收考生。考生入学后在高密校区学习,完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成绩合格者,相应获得青岛科技大学的本科文凭。
我校中德生态园校区本科招生计划390人,代码A426,考生入学后在中德生态园校区学习,完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成绩合格者,相应获得青岛科技大学的本科文凭。
(三) 贵校历年各个省市各个专业录取分数如何?
答: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可直接从【历年分数】栏目查询。问:贵校能否根据分数推荐报考专业?
答: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可直接从【填报助手】栏目查询。同时还可以从【招生信息】栏目下实时查询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等信息。
(四) 贵校专科学生有无专升本的机会?
答:我校自2019年起招收专升本考生,2021年校荐专升本计划480人。问:责校是否招收艺术类考生,都有哪些专业?
答: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虚拟现实设计方向)、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声乐、钢琴和器乐三个专业方向招生,2021年面向山东、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新疆招生465人,其中动画(中英合作办学)计划较去年增加25人,新增音乐表演(声乐)在辽宁省的招生。
(五) 贵校合作办学各专业的具体咨询电话是什么?
中德合作办学(机械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
咨询电话(0532);中德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复合材料与工程)咨询电话(0532);
中美合作办学(应用化学)咨询电话(0532);中韩合作办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咨询电话(0532)84023546;
中法合作办学(自动化)咨询电话(0532)88959929i88959800;
中韩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咨询电话(0532)88956166\88959500;中英合作办学(动画)咨询电话(0532);
校企合作办学(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咨询电话(0532)88959036;
校企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高密校区)咨询电话(0532);
(六) 责校对学生有哪些资助、奖励措施?
答: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并举,“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素质奖学金(包括思想品德奖、社会实践奖、文体优秀奖、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和多项社会奖学金。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多项社会助学金。
(七) 贵校目前就业政策及就业状况?
答: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形成“一体两翼三化”就业工作模式,不断突出“学科创业、国际化就业、立体化招聘”三个特色,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列山东省属本科高校前茅,学校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在祖国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学校作为全国省属高校唯一代表在2020届全国毕业生就业创业视频会典型发言,中心获评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受省政府表彰,在2019武书连中国大学本科生就业质量排行榜(B+以上),学校位列全国第130位,驻鲁高校第5位,省属驻青高校第1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深造率在2019年省属高校分类考核中位列第1名。《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工作简报》、人民网、全国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等平台多次报道学校就业工作典型经验。
(八) 贵校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答: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61
咨询专线:0532-86085777招生网址:zs.***.cnE-mail: zsb@***.cn
其他问题可以登陆学校网站,点击【智能咨询】,即可获得招生有关问题解答帮助。
五、联系方式
崂山校区(崂山区松岭路99号):
乘321路、375路、313路、606路、638路、382路、110路、311路公交车或乘地铁11号线到终点青岛科技大学站下车即到;
四方校区(市北区郑州路53号)∶
乘5路、7路、9路、22路、23路、24路、30路、229路、302路、305路、309路、364路、365路、366路、373路、375路、603路等公交车到胜利桥站下车即到;
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路1号):
乘39路到青岛科技大学站下车即到;
黄岛中德生态园校区(西海岸团结路)∶
乘71路到青岛科技大学中德合作区下车即到
咨询热线:0532-86085777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zs.***.cnE-mail: zsb@***.cn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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