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前身为创办于1953年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学校获批为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由广西师范学院更名为南宁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武鸣四个校区,占地面积3383亩,设有22个二级学院,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学校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开设有70个普通本科专业,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现有专任教师1380多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530多人。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1160余人,硕士研究生2200多人,留学生800多人。
学校坚持办学,先后与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构建以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为主体的双向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合作、“双向互通”的中国—东盟人才培养体系。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本科教育项目,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高校共建泰国语言文化中心、中马华侨华文文学研究中心等。依托“中国政府奖学金”、“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丝绸之路奖学金”、“广西华文教育基地”等举办来华留学生教育,留学生人数持续增加。学校加强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与台湾地区暨南国际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工程》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代码:10603,英文名称: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燕子岭路4号、合兴路3号、新宁路508号。学校互联网官方网址:http://www.***.cn ,官方微信号:NNNU1953 。
二、申请条件
1.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积极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品行端正、具有完成学业的身心素质;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学测生60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费标准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化学 |
5 |
4600 |
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5 |
4600 |
物理与电子学院 |
物理学 |
10 |
460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0 |
4600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贸易 |
5 |
4590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0 |
419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 |
7428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 |
5 |
4198 |
法学与社会学院 |
社会工作 |
5 |
4200 |
注:学费标准终以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各专业计划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办法
2021年4月20日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材料接收电子信箱为:)。新生入学复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1.填写完整的《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根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请同时发送word版和签字的PDF扫描版);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
3.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需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或在学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个人亲笔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6.在校成绩(包括高一、高二各学期的平均成绩,含德行成绩和学业成绩)
7.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自行视实际情况选择)。
注:①以上申请材料扫描版均要求为PDF文件,通过报名电子邮箱的附件形式寄送。
②个人须妥善保存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如正式录取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至学校进行核查。
③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086-771-3903928。
收到电子版材料后,我校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五、选拔程序
南宁师范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1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和住宿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实际招生年度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具体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
七、毕业与学位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宁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地址及联系方法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530001
电话:0086-771-3903928, 联系人:蓝老师、马老师
电子信箱:
网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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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南宁师范大学根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