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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1年11月22日17:3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学院简介

(一)办学历史: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校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管理。学校是长三角地区唯一一所轨道交通高职院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上海铁路局和浦口区政府三方共建的高职院校,也是轨道交通行业办学历史长、影响力大的高职院校之一,被誉为华东地区轨道交通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建校80年来,学校坚持与中国铁路同行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服务行业、奉献社会的办学使命,共培养了8万多名专门人才,为我国轨道交通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运输管理学院、通信信号学院、机车车辆学院、供电与工程学院、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面向轨道交通产业和区域经济,开设了铁道运输类(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供用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财税大数据应用、市场营销、风景园林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等40多个专业。其中,拥有双高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高职高专绿牌专业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江苏省品牌专业2个、江苏省特色专业3个、江苏省高职骨干专业5个、交通运输类“全国示范点专业”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江苏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
(三)学生升学:

学生可以通过“专转本”、“专接本” 、“ 专升本”和海外留学等途径实现升学意愿。
( 1 )专转本:对于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推荐免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对于其他同学可以通过江苏省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 2 )专接本:经贸、通信、艺术、旅游类专业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学、南京工业大学等本科院校合作开办“专接本”项目,班学生90%以上在毕业前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 3 )专升本:我校是北京交通大学本科远程中心,学生可以通过远程教学实现“专升本"
( 4 )海外留学: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 -世皇帝交通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美国卡比奥拉尼社区学院、英国奇切斯特学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马来西亚吉隆坡建设大学等10多个国家院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夏威夷大学、韩国国立交通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等20多所境外知名高校建立学分互认项目,至今已有365名学生赴海外高校交流学习,其中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40人。

二、学生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由学生资助中心认定后在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缓缴学费、勤工助学、专项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校外竞赛奖励等方面予以相应的资助。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全额学费减免和高标准的国家助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受到资助,人均受助金额近万元。

三、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1年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41年,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部门、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

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铁道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等五个专业,一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铁道运输类专业(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于普通类进档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投档分数+同分排位”的规则进行排序,即投档分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江苏考生按上述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后仍有同序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对院校各级志愿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9200元/学年。(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外竞赛(学科、文艺、体育类)奖励等十余种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为45%。设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自设学费减免、缓交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路费补助、伙食补助、御寒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入学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全部给予减免学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电话:、025-68204931.025-68204996招生监督电话:025-68533011;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ntyzs.***.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填报轨道类专业志愿时的重要提醒

我院招生专业中,铁道运输类专业(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惨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为轨道交通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根据企业用人要求和特有工种性质,所有轨道类专业只适合男生填报,建议女生慎重填报轨道类专业,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铁道运输类大类招生的提醒:铁道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等五个专业,一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

四、外省招生计划

专业
省份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合计
铁道运输类500135241042
旅游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2534546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500604
739652
现代通信技术510301237517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225271044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500105
55313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460403

427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500605
319325
铁道工程技术500101

718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500109

6511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

2
2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

2
2
铁路物流管理530804

14317
跨境电子商务530702

2
2
财税大数据应用530101

213
广告艺术设计550113


2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50103


22
风景园林设计440105

1

智能控制技术460303

821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510209

7
7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物联网应用技术





合计
103321060313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区珍珠南路65号
邮政编码: 210031
联系电话: 025-68204931
电子邮箱: @***
网址: www.***.cn



原标题:2021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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