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经学校初审、面试考核,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以下考生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具体合格名单附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http://bm.***.cn)查询成绩。其中历史类面试合格标准为171.33分(满分200分),物理类为162.33(满分200分)。
考试资格认定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5-83720759。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面试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