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施
“学校发展计划”
专项
遴选高质量生源,优先支持高水平师资和有在研高质量项目的导师。
请各位考生
根据
《南京师范大学
博士
研究生
“学校发展计划”专项招生实施办法 》
(20
20年
修订
,见附件 )
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等。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1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尽可能通过邮政EMS邮寄;若要使用其他民营快递邮寄,必须在邮寄前与学院沟通好,以免材料丢失。)
二、学院初审
11月25日前,由各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三、资格审查
12月10日前,研究生院对招生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学院推荐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
四、综合考核
12月20日前,学校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对考生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五、拟录取
12月底,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体检
正式入学后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0年11月
附件:
原标题: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选拔“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研究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