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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0年09月23日12:23  南京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我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如下(含推免生):学术型硕士(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招收75人,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01方向90人,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45人,以上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1. 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1.复试安排如下:

    加入我院“钉钉”推免预报名群(见附件1)

    我院将于10月10日考生进行推免生复试,具体安排届时将在“钉钉”群里通知。

    2.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需加盖本科学院公章)

    1).身份证复印件

    2).2021年申请免试攻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

    3).校级以上奖励、科研材料复印件

    4).本科成绩单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10月8日,务必用EMS邮寄。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师大法学院  吕老师

    3.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测评,终确定复试名单10月9日在“钉钉”群公布。

    三、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备案。

    四、学院支持政策

    1.享受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高等级学业奖学金;

    2.优先选择导师。推免生新生入校后原则上享有选择导师优先权(以法学院实际情况为准)。

    3.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缴考试费。

     

    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3598330

    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3598330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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