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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2021年03月01日17:36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江苏高职提前招生批次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56、江苏代码1159

3.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4.学校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毕业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了由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全过程参与监督。

第四条 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市县招生宣传小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小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专业发展等因素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考生可登录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n)查询,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序号

专业

计划数

备注

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普通类

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普通类

3

供用电技术

50

普通类

4

软件技术

80

普通类

5

移动商务

50

普通类

6

通信技术

50

普通类

7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40

普通类

8

机械设计与制造

50

普通类

9

数控技术

50

普通类

10

工业设计

50

普通类

1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

普通类

1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0

普通类

13

智能产品开发

50

普通类

1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

普通类

15

无人机应用技术

50

普通类

1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50

普通类

17

会计

50

普通类

18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40

艺术(美术)类

19

环境艺术设计

40

艺术(美术)类

合计

1000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八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我校的普通类考生须取得“六合格”及以上的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须取得“五合格”及以上的成绩。

第九条 报名方式

2021年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http://www.***(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按照流程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条 院校测试与免试申请

1.综合素质测试

(1)内容分值:普通类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主要采取“线上+线下”的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总分值为200分。

(2)时间地点:一志愿考生3月中旬、二志愿考生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校测缴费另行通知。

(3)免试申请

基于疫情防控和减轻考生负担的考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不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①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专利的考生

②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各学科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④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⑤在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考生

⑥具有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等六级及以上艺术等级证书的考生

⑦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⑧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并获得奖励的考生

免试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2日,免试资格经考生申请、我校审核并公示后生效,具备免试资格的考生无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专业水平评价

(1)艺术类(美术)考生

以艺术类(美术)省统考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我校不另行组织美术专业加试,相关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体艺类(非美术)考生

报考我校的体育特长生(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网球、健美操等)和艺术特长生(声乐、器乐、舞蹈、播音等),除按照正常流程报名并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艺特长生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专栏,仔细阅读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下载相关附件、填写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按要求拍摄录制的音视频材料,于3月12日前寄送至我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具体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计分原则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不可缺考。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15分。其中,语数外合格成绩按15分/门折算,其他七门合格成绩按10分/门折算。不合格成绩均按5分/门折算。

2.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按180分折算。体艺特长生专业评审成绩满分200分。

3.政策加分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苏教考[2020]31号)文件精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依据“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普通类考生、艺术类(美术)考生、体艺特长生的总分,分类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分配专业。

普通类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院校校测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美术)考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体艺特长生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专业评审成绩+政策加分

2.同分情况,按合格性考试成绩、院校校测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评审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

3.报考我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通过者可按体艺特长生资格优先录取。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同一类型、同一专业考生,人数不超过3名。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按普通类考生正常参与考核录取。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和专业计划数调剂情况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方正式录取。

5.新生录取后,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同批次同类型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1)校测费用:60元/人(苏价费〔2007〕423号)

(2)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苏价费〔2014〕136号)

(3)住宿费:经物价部门备案,我校学生宿舍统一为6人间,住宿费标准10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措施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

第十八条 具体收费明细和资助政策介绍,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政策如有调整,以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江苏省2021年新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考生报到后,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通过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招生简章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团结圩地铁站旁)

邮政编码:211305

咨询电话:025-84120820、84170899、、、

监督电话:殷老师、朱老师

传真电话:025-84170687

咨询Q Q:

微信号:nimtxgc

学院网址:www.***.cn


原标题:2021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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