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打造“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高质量应用型本科教育质量名校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流应用型本科人才,现开展2021年新生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1年招生的本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按专业类招生的本科专业(附件1)
根据各学院按专业类招生的教学组织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在入校后按招生专业类组织1学期及以上(长不超过4学期)教学后,再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需要根据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及按专业类招生的教学组织方案,制定专业类教学进程安排表(附件2),及调整后的2021级各专业教学进程安排表。
(二)新设本科专业
新设本科专业,请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制定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文件精神与要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南京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word版)、专业教学进程安排表(excel版)、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设计、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表、课程内容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表。
(三)原有本科专业(含第二学位)
参照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原则上不做较大的调整,但根据学校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理念,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及近年来教育教学环境变化和改革成果,对确实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的,可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
(四)增设的辅修专业
师资充足且有意向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可以向学校提交拟开设辅修专业的报告,并制订应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辅修专业修读学分总数原则上为25学分左右(不含毕业设计)。
2、辅修专业课程应以对应专业学科基础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专业核心课程为主。
3、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课程要求必须与对应年级的对应专业完全相同,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等。
4、可导出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是否辅修”一栏标注辅修课程。
三、完善专业劳动教育模块
根据国家关于劳动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2020级起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劳动教育模块2学分(32学时)。各专业要统筹规划、科学设置课程劳动教育模块,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中的劳动教育学时(不少于16学时),制定《专业劳动教育模块设计方案》(附件4)。
鼓励公共基础与公共选修课程中融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教育等内容设置劳动教育模块或开设专门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侧重在具有劳动安全、劳动技能、劳动法律教学内容的课程中设置劳动教育模块,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实验实训与项目化课程侧重在具有劳动安全教育、劳动技能训练、安排体力劳动环节、明确职业素养培养内容的课程中设置劳动教育模块或开设专门项目,开展针对性教学、训练与体验式学习。
所设定的劳动教育模块、项目、课程须按课程管理规范明确教学内容和评价标准。
四、工作时间要求
时间段 | 工作内容 | 工作主体 | 相关材料 |
6月4-15日 |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学院审核。 | 教学单位 | 1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汇总表 2按专业类招生教学组织方案 3专业类教学进程安排表 4专业劳动教育模块设计方案 |
6月16-18日 | 教务处组织审核,并反馈意见。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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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24日 | 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完成。 在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完成稿,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教务处备案。 | 教学单位 教务处 | 2021年新生人才培养方案完成稿 |
五、其他事项
为方便工作安排与沟通,设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咨询与服务群QQ群(群号:),请各教学单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加入此群。
教务处联系人:李鹂 电话86118037电子邮箱jyk@***.cn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
附件1:按专业类招生情况
附件2:专业类教学进程安排表(样表)(仅用于按专业类招生专业)
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汇总表
附件4:专业劳动教育保证方案
附件5: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