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深化高职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专业类别 |
报名要求 |
备注 |
|
普通类专业 |
Ⅰ类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
具体专业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 |
Ⅱ类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3合格 |
||
艺术类专业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
2.考生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女生身高1.63-1.72米,男生身高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0.7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报名条件 |
1 |
产品艺术设计 |
40 |
6800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6合格,且美术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 |
2 |
环境艺术设计 |
40 |
6800 |
|
3 |
艺术设计 |
40 |
6800 |
|
4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40 |
6800 |
|
5 |
会计 |
30 |
4700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7合格 |
6 |
财务管理 |
30 |
4700 |
|
7 |
金融管理 |
40 |
4700 |
|
8 |
商务管理 |
70 |
4700 |
|
9 |
物流管理 |
60 |
4700 |
|
1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5300 |
|
11 |
移动通信技术 |
40 |
5300 |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5300 |
|
13 |
软件技术 |
45 |
5300 |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0 |
5300 |
|
15 |
工程造价 |
35 |
4700 |
|
16 |
跨境电子商务 |
25 |
4700 |
合格性考试不低于3合格 |
17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25 |
4700 |
|
18 |
空中乘务 |
30 |
5300 |
|
19 |
智能控制技术 |
50 |
5300 |
|
20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0 |
5300 |
|
21 |
建筑工程技术 |
70 |
5300 |
|
22 |
健康管理 |
30 |
5300 |
|
23 |
营养配餐 |
30 |
4700 |
|
24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0 |
4700 |
|
25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0 |
4700 |
|
26 |
旅游管理 |
30 |
4700 |
|
合计 |
1000 |
|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考试院核定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
(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c.***.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提前招生报名端口,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
(2)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校测安排
第一轮:拟定3月22-26日进行。
第二轮:拟定4月15-17日进行。
普通类专业校测拟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地点拟设在新街口校区。校测总分100分,60分合格。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校测。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1.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2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校测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
1. 考生录取总分=合格性考试成绩+美术省统考成绩。
2.录取总分共计400分,其中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共计10门科目,10分/科目,满分100分;美术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要求达到150分。
3.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二)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凡加分考生,须由我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合格标准及享受优惠类型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照顾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3月9日--11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进入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 |
3月17日前 |
招生网上公布第一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
3月22-26日 |
考生来校参加校测。 |
4月5日前 |
招生网公布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4月10日前 |
招生网公布第二志愿申请我校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 |
4月15-17日 |
拟定第二轮校测时间。 |
4月20日前 |
招生网上公布第二轮拟定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6月中旬 |
学校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苏价费【2014】136号),学费: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其中空中乘务及健康管理专业53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八、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就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监察室予以监督。
2.考核结果由招就处汇总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5-85395131。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者,
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
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
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咨询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行政楼107室
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601室
招生咨询电话:400-994-6199 025-82212183 025-82212198
咨询QQ群:
招生网址:zjc.***.cn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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