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参加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为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防疫要求
1、测试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自行加强体温和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就诊。
2、测试当天,考生须接受健康码核验并检测体温。到校测试期间出现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现场诊查,根据检测结果作相应处置。考生进入考点后,除身份核验与面试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家长谢绝进入考点。
二、报到地点及时间
1、报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宁波校区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9:00—17:00
3、综合评价面试时间:4月25日9:00—17: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的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1:30-12:30,在该时间段前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视为考生本人弃考,无面试成绩。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可以携带考试用品(如乐器、道具、钢笔、毛笔等)进入考点。各种具有发送、接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须关机并交考点指定地点寄存,统一由安保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
3、考生报到抽签后,随即上楼到对应候考室候考,不得离开考区,擅自离开视为弃考。
4、考生进入考点后,要遵守秩序,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6、考生在进入面试室前须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禁止带入面试室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7、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入考场应试,不得自行调换面试次序。考生不得在抽签号上涂写任何信息,不得撕毁、互换抽签号。
8、面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学校、父母姓名、地域等个人信息。
9、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得到考官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
10、考生离开考场后,应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1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对于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定、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交通
公共交通:公交23、26、31、33、337、516、517、523、908等宁波教育学院站下车。
地铁:4号线(开往慈城方向)双东路站A出口,沿环城北路往东647米到宁波教育学院
自驾车:请使用手机导航地点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
原标题:2021年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