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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020年10月22日10:05  宁波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计划

硕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拟接收人数

学习方式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备注

081400

土木工程

5

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跨专业报考(不包括工程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同招生简章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未招满名额转到统招名额

085900

土木水利

3

全日制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博士

(代码)专业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计划

指导

老师

备注

080100力学(一级学科)

06结构工程与岩土力学

1

柳俊哲

朱志伟

谷汉斌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一般不能申请直博。

三、申请材料

(一)《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三)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未尽事宜请考生确认接收复试通知后请联系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37。

四、复试

(一)推免硕士生

1.复试时间

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和思政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笔试采用面试的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远程复试平台:“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百分制)。
2)跨专业(不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核,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政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考生须知待后续发布。

(二)直博生(见机械学院)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核,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jgxy.***.cn/index/yj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0337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663


原标题:2021年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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