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计划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拟接收人数 |
学习方式 |
研究方向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研究方向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039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5 |
1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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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7 |
1 |
01 |
食品工程 |
4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7 |
1 |
02 |
制药工程 |
3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 |
095100 |
农业 |
3 |
1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二)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三)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四)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五)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请于10月17日前(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通过顺丰或者EMS寄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南路169号宁波大学食品与药学学院,联系人:慕老师,电话:0574-87604387。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四、推免硕士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
待定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a.专业课面试;
b.外语能力测试;
c.思想政治面试;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百分制)。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待录取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医院1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原件。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一)学院信息公开网址:
http://cfps.***.cn/yjspy1/zsgz.htm
(二)学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慕老师
电话:0674-87604387
(三)申诉渠道
食品与药学学院纪委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0574-87604379
邮箱:shaoxingfe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