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试生材料审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浙高招委[2021]4号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申请免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结束后向报考高校提交申请材料,由高校负责初审免试资格,现就材料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时间:10月11日-10月2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
二、 审核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09弄-1号宁波大学学院202室;
三、 所需材料:
1.退役军人
a) 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普通、、、网络、)
b) 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
c) 身份证
d) 退役证
e) 免试申请表
2.三支一扶(支教)
a) 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限普通)
b) 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
c) 身份证
d) 三支一扶(支教)相关证书
e) 免试申请表
联系电话:0574-87220058,邮箱:nickson92@***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审验后当场退还原件,已经来我院审验过的考生无需再次提交。
原标题:2021年宁波大学免试生材料审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