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计划
我院面向全国高校接收具有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未招满的推免指标将全部用于统招。跨专业报考须加试一门相关专业课程。
1、推免硕士生专业计划
专业 |
计划数 |
(080100)力学 |
10人 |
(080200)机械工程 |
10人 |
(085500)机械 |
50人 |
2、直博士生专业计划
专业 |
计划数 |
备注 |
(080100)力学 |
4人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3人(含交叉学科专项计划1人),土木环境与工程学院1人 |
我校设立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独立设置,专项专用。具体要求见《宁波大学2021年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报考直博的考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申请专项计划直博生的考生需要签订《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6、申请直博者,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并且拟攻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计划一般不能申请直博。
三、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提供两名及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附件下载详见http://eng.***.cn/info/1186/8761.htm 。
四、复试
(一)推免硕士生
1、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2、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跨专业报考机械工程、机械专业考生需加试《机械原理》,跨专业报考力学专业考生需加试《理论力学》,复试形式采用线上复试。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1/3(百分制)。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二)直博生
1、复试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安排。
2、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跨专业考生需加试《力学基础》,复试形式为线上复试;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采用导师组线上考核方式,跨专业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加试《高等数学》。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与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体检、思想政治面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考核,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eng.***.cn/zsjy1/yjszs/xgtzgg.htm
学院咨询电话: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研招办0574-87609961
学院申诉电话: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纪委办0574-87600353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