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研究方向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备注 |
040100 |
教育学 |
全日制 |
01 |
教育学原理 |
17 |
|
040100 |
全日制 |
02 |
课程与教学论 |
本方向要求考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科学、英语或小学教育学科背景。 |
||
040100 |
全日制 |
03 |
学前教育学 |
|||
040100 |
全日制 |
04 |
高等教育学 |
|||
040100 |
全日制 |
05 |
教育学 |
|||
040100 |
全日制 |
06 |
教育技术学 |
|||
040200 |
心理学 |
全日制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8 |
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跨专业考生仅限计算机、医学和数学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2 |
学科教学(语文) |
8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3 |
学科教学(数学) |
4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4 |
学科教学(化学) |
4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化学(师范)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5 |
学科教学(英语) |
6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英语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6 |
学科教学(地理) |
5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地理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7 |
现代教育技术 |
4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教育技术学专业背景。跨专业考生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考生报考。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8 |
小学教育 |
10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艺术类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09 |
心理健康教育 |
6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心理学、教育学专业背景。 |
045100 |
教育 |
全日制 |
10 |
学前教育 |
10 |
按方向排名复试录取。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
045400 |
应用心理 |
全日制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1 |
原则上要求考生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跨专业考生仅限计算机、医学、工业设计和管理学专业背景。 |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所在学校2021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宁波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三)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四)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五)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六)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向我院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宁波大学西校区实验楼414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
1.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
2.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面试和思政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复试形式:
1.复试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参照《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0〕30号]。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备选“腾讯会议”。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要求环境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复试时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具体双机位操作说明见附件。
4.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生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要求: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使用有线宽带、4G或5G网络
6.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络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复试内容不向第三方传播或寻求帮助。
7.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百分制)。
2.思政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五、录取方法
(一)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对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计分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请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上必须有体检结论和医院盖章,1个月内有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jsjy.***.cn/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279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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