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1 年高职院校面向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1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 |
1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3700 元/生?年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地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 90?分别下达。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1 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专业大类对口,填报我校的1 个专业志愿。
2. 填报志愿时间:3 月22 日8:00 至3 月24 日17:00。
3.填报志愿网站:http://www.***.cn。
4. 参加 “9+3”高职单招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30 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生可在3 月22 日8:00 至3 月24 日17:00 登录我校9+3 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也可在考试前一天来我校现场缴纳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1 年4 月3 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 分)+技能测试(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
1.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 分,其中德育 60分、语文60 分、数学30 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 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 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
学院(系) |
招生专业 |
技能测试要点 |
1 |
人文学院 |
学前教育 |
1.儿童故事(100 分),2. 儿歌弹唱(50 分)。详细要求详见《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前教 育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1 年 4 月 17 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 号
考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参加考试。
(一)录取规则
1. 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地区、大小凉山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
2. 如总分相同,一并录取。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 月23 日至27 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 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3. 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830-3150305、3150102。
4.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可申请放弃录
取。要放弃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及身份证拍照发送至QQ 邮箱:@***,公示结束后不接受放弃录取。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1.3 月22 日(周一8:00)至3 月24 日(周三17:00 前),接受考生网上报名。
2.3 月 29 日(周一)至 4 月 2 日(周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4 月 3 日(周六)前学校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
4.4 月14 日(周三)至4 月16 日(周五)考生在学校官网上9+3 单招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5. 申请免试考生4 月16 日(周五)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6.4 月16 日(周五)9:00-17:00,审核通过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熟悉考场。
7.4 月 17 日(周六)上午文化考试,下午技能考核。
8.4 月 19 日(周一)考生在学校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9.4 月19 日(周一)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0.4 月23 日(周五)至27 日(周二)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含拟免试录取名单)。
11.4 月28 日(周三)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2. 我校9+3 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 我校9+3 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 凡有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我校9+3 高职单招的我校教职工,不得参与我校当年9+3 高职单招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八、其他事宜
1. 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 “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3. 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 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
九、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 2 号邮政编码:646000
咨询电话:0830-3150305(传真:0830-3150102)
监督电话:0830-3150495咨询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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