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
招生需求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请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研究提出2021年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招生需求,填写《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2日前送至招生与就业处招生科(第三教学楼103-1),联系人:周明俊,联系电话:3183189。
招生与就业处
2020年5月6日
原标题:2021年岭南师范学院报送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需求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