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2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1]2号)、《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精神以及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单独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符合专业学习需要、具备一定专业技能或职业潜质、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到我院相关专业学习,把其培养成为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的高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志愿优先、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设立单独招生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领导组组长:傅遵师段江燕
常务副组长:刘凤鸣
副 组 长:段效毅李海平王丽明 张存祥宋世清侯静涛
成 员:各系书记、主任,相关处室、中心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重大问题和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组织与协调管理。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机构:
(一)疫情防控组(设在后勤处)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孔繁晶
成 员:邵艳燕及办公室、后勤处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和单独招生工作需要,负责疫情常态化工作。
(二)单独招生组(设在招生处)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周霍津
成 员:各处(室)、系(部)负责人、招生处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和单独招生工作的需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单独招生的宣传、报名、咨询、录取等相关工作。
1、起草《2021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2021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2、4月1日-7日,线上审核考生确认资料。
3、联系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及其它招生院校,解决单独招生中的具体问题。
4、汇集并审核各系单独招生宣传材料,编写并印刷学院简介及单独招考宣传材料,制定单独招考宣传版面,做好单独招考宣传工作。
5、充分发挥学院招生微信、QQ、在线答疑、电话热线等宣传媒介的协同作用,做好单独招考工作咨询和考生及家长的来访工作。
6、具体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网上确认工作。
7、制作并发放单独招生考试线上面试证及测试证(职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
8、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9、负责协调单独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
(三)考试测试及成绩核定组(设在教务处)
组 长:王丽明
副组长:张存祥 张洪红 张建平
成 员:各系部、教务处、公共课教学部、文化旅游系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领导组安排和单独招生工作需要,安排协调与面试、测试有关的所有工作,负责提前做好并具体组织实施命题、线上文化素质测试、面试、线上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等有关工作。
1、制定关于文化素质测试、面试、测试考务工作制度及违规处理办法。
2、根据《2021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做好文化素质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及安全保密工作。
3、4月8-9日组织考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4、4月13日前进行评卷、核分、登分,网上公布文化素质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
5、及时向领导组上报文化素质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计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移交单独招生办公室。
6、做好测试考务书面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上报单独招生领导组。
(四)宣传协调组(设在院办)
组 长:李海平
副组长:宋世清 郭勤平 李艳娟 闫俊杰
成 员:各系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根据单独招考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各种场所,策划并实施院部校园的整体宣传工作,营造职业教育的特色氛围,突出我院的办学优势。
1、提前做好校园环境的净化、美化及持续保持状态。
2、充分利用图书楼、教学楼、办公楼外设显示屏、校园广播、学院贴吧、校园条幅、各系部微信群等载体宣传我院的办学特色及优势,重点突出我院在教学、科研、实训、校园环境、食宿条件等方面的特色。
3、安排好招考工作期间校车的发送及运行。
4、对招生热线的电话及线路进行检修并保障正常使用。
(五)网络及设备运行组(设在网络信息中心)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刘晋洪
成 员:网络信息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考生咨询、招生报名、网上确认、线上考试和面试、招生录取、网上答疑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网络畅通及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维修。
1、负责检点并确保学院网站所有网页信息的及时更新。
2、确保单独招考各个环节的工作场所网络畅通,提前检修维护终端使用设备并保障正常使用。
3、确保考生网上笔试和面试的网络稳定。
4、监控我院单招期间网络舆情,及时上报单招领导组。
(六)财务组(设在财务处)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石红菊
成 员:财务处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相关费用支出及报销手续办理等工作。
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单独招生工作人员列支单招命题、监考、测试、报考确认、录取等费用。
(七)监督监察组(设在纪检监察室)
组 长:段效毅
副组长:阎泽勇
成 员: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1、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2、接待信访、群众举报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3、对违规、违纪现象查证属实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八)后勤保障组(设在后勤处)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孔繁晶
成 员:后勤处及相关工作人员
1、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重点保障单独招考期间各个工作场所的用电、用水供应。
3、安排好招考期间师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
4、安排好招考期间各个工作场所的饮用水供应。
(九)安全保卫组(设在保卫处)
组 长:刘凤鸣
副组长: 王文庆
成 员:保卫处及相关工作人员
1、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2、提前整顿好校园大门内外的通行环境及秩序。
3、安排并维护好招考期间校外车辆停放处等重点场所的秩序。
4、制定招考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
四、单独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
1、严格按照《2021年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中的录取办法、程序进行录取。
2、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中心审批后,发放书面录取通知书。
3、单独招生办公室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2021年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5、单独招生计划如未完成,招生处尽快做好剩余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和对口升学考试招生计划的报批工作。
五、单独招生新生资格审核
1、新生开学报到后,需进行资格审核。
2、招生处协调,各系负责组织新生做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必须认真、细致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相关资料。
3、各系把新生班级、入学资格审核结果汇总后报招生处、学生处,并由学生处终审核无误后注册。
4、招生处把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单独招生新生名单报告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违规违纪处理
1、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管理,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家长、考生和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2、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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