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1946年建校,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三)毕业专业学科门类为医学、理学、工学、农学;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年) |
090301 | 动物科学 | 35 | 5200 |
090401 | 动物医学 | 45 | 5200 |
101101 | 护理学 | 30 | 5500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35 | 5500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5 | 5200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5 | 5200 |
100701 | 药学 | 33 | 5500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10 | 5500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10 | 5500 |
100401K | 预防医学 | 30 | 5500 |
三、入学及在校培养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锦州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学制及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护士资格考试。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及《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住宿费收取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我校按不同学生宿舍楼分别收取8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单位:锦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21001
咨询电话:0416-4673436
学校网址:https://www.***.cn/
电子邮箱:zs10160@***.cn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名办法、考试办法及录取办法等另行通知;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三)如有特殊情况我校不能提供住宿,学生需自行解决;
(四)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锦州医科大学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