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21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和荆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1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抓紧抓实2021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为做好2021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领导小组
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生物化工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许峰,成员为招办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录取相关工作。
二、指导思想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录取工作
1.“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录取工作严格按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计划分配。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按《通知》附件2《荆州市2021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执行。
4.录取规则:各县市区按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数后一名考生总分相同情况录取办法:尚无一村多学员就读的行政村考生优先,再按“文化综合”的单科成绩高低排序,“文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农村政策”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县市区未完成的剩余计划统一调配,统筹全市未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各县市区录取的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县市区该专业分数线。
5.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开公示招生考试信息,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试办法、录取方案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6.学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对经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四、时间安排
6月25日前,各县( 市、区 )完成推荐报名工作;
6月28日前,根据荆州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报名人员名单制作准考证,邮递至各县( 市、区 ),由各县( 市、区 )统一派发给辖区考生;
7月3日,学校组织“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入学考试,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7月15日前,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7月20日前,各县( 市、区 )完成拟录取考生的高考报名和体检工作;
8月初,拟录取数据上报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8月底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至2日,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五、特别说明
1.“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换至“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外专业。
2.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湖北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录取及公示
8月15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及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接待考生申诉,处理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考生在考试、录取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处申诉:
1.考生拔打电话0716-8022250( 学校纪检监察处 )申诉;
2.发送电子邮件至jzzyjsxy@***申诉。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荆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21号
邮政编码:434020
咨询电话:0716-8022266、8022277
传真电话:0716-8022299
招生网址:http://www.***.cn/zb
电子信箱:
附件 2:
荆州市 2021 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表
县市区 |
分配计划数 |
荆州区 |
21 |
沙市区 |
10 |
江陵县 |
21 |
松滋市 |
47 |
公安县 |
52 |
石首市 |
31 |
监利市 |
64 |
洪湖市 |
46 |
荆州开发区 |
3 |
纪南文旅区 |
3 |
荆州高新区 |
2 |
合计 |
300 |
原标题:2021年荆州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