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校2021年的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单招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提高我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宣传部、团委、纪委办、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医疗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纪律检查组、成绩复核组、费用收缴组等8个工作小组,纪委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组 长:郭志江
副组长:李茂旺、谢向莹、谢翀、彭全
组 员:李宇剑、张相根、何志昌、彭德胜、黄平文、潘山、黄志兵、敖卫东、潘有崇、周琼
领导下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及其他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招生工作组
(1)组长:李宇剑
(2)组员:招生就业处全体教职工
(3)职责:负责制定并上报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做好对考生有关单招、疫情防控的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单独招生政策宣传、生源的组织工作;编制及公布单招考试须知;负责办理考生现场确认手续;印制并发放准考证;办理考生录取手续,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
2.考务工作组
(1)组长:何志昌
(2)组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教学单位、保卫处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组建,具体名单届时详见考试秩序册。
(3)职责: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要求,现场确认当天(3月20日)收取有关考生的加分优惠佐证材料并做好后续的审核、公示及与单招考试分数的汇总合成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试卷分发、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监督管理等办法;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要求,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合理安排考场,保持考生座位合理的间距,确保考场通风良好;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设置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查验考生身份;严肃监考纪律,严格考场管理,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开考前与考生签订并回收《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试卷的印制、发放、回收、评定、审核、封装;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统计、汇总考试成绩等。
尤其要注意的是,考生出现异常情况而安排在隔离考场或备用考场考试的,要开具考场变更通知单,同时将重新安排考场的情况做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号、教学楼、第几考场、门牌号、座位号),并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对考场信息及时更新备案。
3.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组
(1)组长:彭德胜
(2)组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总务处、资产管理处、党政办及其他相关部门抽调组建。
(3)职责:备齐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额温枪、免洗手消毒液、洗手液等;配备应急车辆;及时向招生工作组提供新疫情信息、省市新疫情防控规定,编制《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要重点说明有国内低中高风险地区、省外、境外、国外旅居史的考生应遵守的疫情防控规定及来校时应做哪些准备和应注意哪些事项等),由招生工作组在招生网进行公告;现场确认及考试当天,一旦出现考生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学校并按规定启动学校新冠疫情应急预案;3月20日前在每个考场的相应卫生间放置适量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液;3月20日及考试结束后对所有考场、考场卫生间、考务办公室等考务人员、考生即将接触或已接触的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台账;3月19日进行一次校园全覆盖卫生打扫;确保现场确认及单招考试当天(3月20日、21日)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安排好考生的接送站车辆;建立医护小组,制定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进行诊断,判定考生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负责考生其他身体不适的紧急处理;积极协助考务工作组、安全保卫组等各组做好疫情处置工作;主动对接学校主管部门和属地教育、卫健、定点医院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考试组织工作的指导,做好联防联控等。
4.安全保卫组
(1)组长:黄平文
(2)组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保卫人员中抽调组建。
(3)职责:制定并落实现场确认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出校园的办法;及时关注新疫情信息、省市新疫情防控规定,与疫情防控及后勤保障组保持密切沟通,现场确认当天做好有国内低中高风险地区、省外、境外、国外旅居史考生的盘查工作,并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省市新疫情防控规定对相关考生收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拒绝其进入校园或作出其他相应处置;现场确认当天,考生在接受身份核验(身份证、准考证)、体温检测、“赣通码”扫码验证后,由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盖上身份核验专用章后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无关人员混入校园和考场;考试当天考生出具盖有身份核验章的准考证并接受体温检测和赣通码扫码验证后就可进入校园;考试当天考生准考证遗失或3月20日现场确认当天未进入校园的,须执行3月20日现场确认当天的工作流程,无异常情况的可进入校园;一旦发现考生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告知医疗后勤保障组,并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经医护小组诊断允许参加考试的学生,立即联合考务工作组安排在专用考场(隔离考场或备用考场)考试,并积极做好防护工作;考生到达考场门口时,再次接受身份核验(查看身份证、准考证)后方能入场;负责校园封闭式管理、门卫管理,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的疏导工作;负责试卷命题的保管、运送过程中的保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考场的封闭管理、考场的警戒及校园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主动对接公安部门,加强对考试组织工作的指导等。
5.信息宣传组
(1)组长:潘山
(2)组员:俞席忠、胡洋、糜晓萍
(3)职责:负责考点横幅、赣通码、“扫码签到”二维码的制作、悬挂、张贴及系列宣传报道工作;考生成绩评定后,在招生专网开通考生成绩查询通道;2021年3月1~12日,联合团委运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对学校的校园环境、教学、学生管理、文体活动等方面的亮点工作及时动态宣传;加强对招生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分别在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正式录取名单确定2个时段,开通招生网的查询通道;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当天(3月20~21日)适当营造校园迎新氛围等。
6.纪律检查组
(1)组长:敖卫东
(2)组员:刘湉、李加亮、何璟
(3)职责:监督检查各小组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试卷的命题、保密、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考试当天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单招规定的行为;处理单招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违纪违规事件等。
7.成绩复核组
(1)组长:潘有崇
(2)组员:从科研与质量提升中心、招生就业处、纪委办抽调组建成绩复核组。
(3)职责:成绩评定并开通查询通道后,负责考生成绩的复核工作。
8.费用收缴组
(1)组长:周琼
(2)组员:根据工作需要,从财务人员中抽调组建。
(3)职责:负责已录取考生的学费收取工作。
三、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普通高职院校类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招生计划:1737人
3.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序号 |
招收专业 |
学制 (年) |
学费(元) |
备注 |
1 |
黑色冶金技术 |
3 |
5000 |
|
2 |
有色冶金技术 |
3 |
5000 |
|
3 |
工业分析技术 |
3 |
5000 |
|
4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5000 |
|
5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000 |
|
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000 |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5000 |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5000 |
|
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5000 |
|
10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5000 |
|
11 |
数控技术 |
3 |
5000 |
|
1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5000 |
|
13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5000 |
|
1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5000 |
|
1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5000 |
|
16 |
会计 |
3 |
5000 |
|
17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5000 |
|
18 |
市场营销 |
3 |
5000 |
|
19 |
电子商务 |
3 |
5000 |
|
20 |
智能产品开发 |
3 |
5000 |
|
21 |
软件技术 |
3 |
5000 |
|
22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5000 |
|
(二)联合培养类
1.招生对象:会计、数控技术专业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及学费
3.就学地点: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四、单招报考
1.3月8日9:00-12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2.数据下载:3月14-15日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考生数据。
3.现场确认: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于3月20日到我校报到,查看考场、扫码签到等。
4.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考生来校时要自备一定数量的口罩等防护物资,进入校园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应随时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的“公告”栏,关注我校发布的新疫情信息、省市新疫情防控规定、《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等。考生因没有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或《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而导致不能进入校园参加单招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因进入校园之前须扫码验证,考生务必携带本人的个人常用手机(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手机卡)来校,因没有携带个人常用手机等原因导致无法扫码验证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一律禁止参加单招考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为尽量减少考生聚集及交叉风险,准考证将于3月19日前下发到考生手中。现场确认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排队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赣通码”扫码验证、身份及疫情信息核验,由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盖上身份核验专用章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须在校园门口(入口正前方)扫码签到(不实行笔签签到)。
(4)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附件1)。即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的分数加上享受优惠政策分数后的总分计为其参加录取的分数。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于现场确认当天(3月20日)将加分申请及相关的佐证材料上交学校教务处(图书馆大楼三楼301室),经我校审核、公示后,可按规定进行相应分值的加分。
(5)报考联合培养的,还须持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开具的当前所就读专业的学习证明(盖好学校公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交留存)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审核报名资格。联系人:杨老师。
五、单招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出具盖有身份核验章的准考证并接受体温检测和赣通码扫码验证后就可进入校园;如考生准考证遗失或3月20日现场确认当天未进入校园,须执行3月20日现场确认当天的工作流程,无异常情况的可进入校园;考试当天,到达考场门口时,再次接受身份核验(查看身份证、准考证)后方能入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开考前签订《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考生守则(见附件4),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考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时间 |
考试内容 |
科目 |
考试范围 |
总分 |
2021 年3 月21日 8:30?10:00 |
文化 素质 |
语文数学 |
思想政治,文化素养,命题作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数学内容 |
150 |
2021 年3 月 21 日 10:10?12:10 |
技能 测试 |
信息技术 |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基础》 |
150 |
通用技术 |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技术与设计1》 |
150 |
(二)考试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纪律
1.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者不得担任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考试过程中所有监考及考务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2.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
考试〔2011〕2号)的要求设置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专人值守。
3.严格命题组织管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号)规定,试题、评分标准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须按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的命题领导小组,加强命题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防命题错误。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命题或拟卷场所全面封闭,并进行全程监控,所有参与命题或拟卷的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命题或拟卷场所,命题或拟卷完成后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隔离,直到考试结束。
4.强化试题试卷安全保障。试题清样、试卷、答卷的交接、印制、运送和保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的规定执行。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试题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要全程视频监控,定期回放检查。试卷和答卷的运送方式要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防试题泄密。
5.与所有考试阅卷、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监考工作纪律,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和维护,把好考场入口关,严防替考,严防考生携带各种作弊工具,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六、成绩评定
(一)时间安排:3月22~24日
(二)有关要求
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严格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老师担任评卷老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加强对答卷的保管及评卷信息的安全防范;严把阅卷质量关,严格执行评卷质量监控、复查、校验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错评、漏评、成绩合成、成绩录入等错误的发生。评卷工作期间,所有评卷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评卷场所,评卷场所要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七、成绩复核
(一)复核时间
1.复核申请时间:3月25日10:00- 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的复核申请,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复核时间:3月26日统一进行成绩复核。
(二)复核内容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三)复核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录取办公室领取成绩复核申请单。申请成绩复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0790-6855226。
2.招生就业处将复核申请单移交复核工作组,由复核工作组进行成绩复核。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复核工作组负责更正成绩。
3.通知考生复核结果。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复核工作组负责通知考生并出具书面的成绩更正通知单,同时将成绩更正通知单抄送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八、单招录取
(一)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附件1)。即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的分数加上享受优惠政策分数后的总分计为其参加录取的分数。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的分数(含享受优惠政策的分数),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先看文化素质;若文化素质同分,再看技能测试),录满为止。依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如录取控制线上的同分考生可以全部录取,我校将严格遵照执行。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http://zs.***/)公示。
2.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在本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本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科学制定考试方案。要认真研究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试卷分发、组织实施、评卷统分、监督管理等办法,工作方案既要符合属地防疫要求,又要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2.做好考试期间防疫。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防疫小组,制定防疫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相关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过“赣通码”等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缩短考试时间,减少人员聚集情况。
(二)加强宣传服务
统筹运用各类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精心做好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要及时、准确解读本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严肃招生纪律
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相互诋毁,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不得利诱学生“先上车后买票”。 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新生入学及缴费
被本校录取的考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考普通类并录取的,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报考联合培养类并录取的,到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报到。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杂费。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8015
联系电话:0790-6855226
附件:
1.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
2.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普通高职院校类)
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联合培养类)
4.考生守则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考虑我省基础教育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确保我省高考加分改革政策稳步实施,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保留加分项目
(一)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三、调整加分项目
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实行3年过渡期,即2020-2022年过渡期内加5分不变,自2023年开始不再加分。
四、严格管理监督
(一)严格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有关部门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1.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书及考生与烈士相关联的户籍等佐证材料。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提供军功、荣誉证书。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提供省侨办开具的书面证明;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提供省台办开具的书面证明。
上述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造册(附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以设区市为单位报省教育厅进行复核。
(二)严格资格公示。严格落实省、市、县(区)、中学四级公示制,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要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和分值、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至当年年底。
(三)严禁高考加分资格造假。考生本人须对所申请的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深化高考加分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方案。要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通过解答、图解、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准确解读我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政策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
诚信报考承诺书(普通高职院校类)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信守承诺,诚实报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我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自觉接受入场安检,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遵守考试纪律,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本次报考高职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并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今年的统一高考。
身份证号: 手机号:
考生签字(同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
诚信报考承诺书(联合培养类)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信守承诺,诚实报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我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自觉接受入场安检,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遵守考试纪律,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本次报考联合培养单招,本人已知晓学制为2年,就学地点在南康中等专业学校,学籍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学籍,且已经征得家长同意,本人承诺被录取后不退录并不再参加今年的统一高考。
身份证号: 手机号:
考生签字(同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考生守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机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准有程序存储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种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拾个人物品,不得走动,不得喧哗,待监考员收齐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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