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单招考试招生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单招考试”两手抓两不误。根据我院办学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进入我院学习。
我院的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考试录取监督,确保我院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组织领导
略
三、招生对象
已完成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其中,联合培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1、我院单招专业11个: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治安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司法信息技术、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会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招生计划350名(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2、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专业1个: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培养地点在兴国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二年)。招生计划50名(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五、 单招报考
(一)报考时间:
3月8日9:00-12日17:00 ,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考方式:实行“网上报考+现场考确认”形式。
“网上报考”即考生在3月8日9:00-12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我院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现场确认”即考生本人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20日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2),领取准考证,承诺被我院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1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
六、单招考试
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2021年3月 21日8:00-10:00
2、综合技能测试:2021年 3月21日10:10-12:30
3、考试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4、考生应参考我院制订的考生赴考防护细则(附件3),做好往返路途的自我防护,乘车全程戴口罩、不去站外的公众场所、到校按要求接受“赣通码”验证和接受体温检测。
路线一:南昌西客站、南昌长途汽车西站直接乘公交708路(或乘地铁2号线到地铁大厦站换乘地铁1号线至庐山南大道站下,从3号口出来后在对面公交运输集团站转乘210路公交车)至瀛上路口下,200米到达学院。
路线二:南昌火车站直接乘公交210路、232路(徐坊汽车客运站乘1路至老福山站下转乘22路至青山路口站下,青山路口站转乘223路公交车)至瀛上路口下,200米到达学院。(或乘地铁2号线到地铁大厦站换乘地铁1号线至庐山南大道站下,从3号口出来后在对面公交运输集团站转乘210路公交车)至瀛上路口下,200米到达学院。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和数学,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含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面试60分,心理测试30分,体能测试60分,总分150分。体能测试考试科目为纵跳摸高、立定跳远。具体标准见附件5、6、7、8。(注:考生请穿好运动鞋及运动服参加体能测试)
(三)考务要求
1、命题:组建我院单招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我院专业特色和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进行自主命题,签订试卷保密责任书(见附件4),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面试、心理测试命题侧重点在于综合考核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和健康状况等。
2、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大巡查力度。
3、评卷: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期间,评卷场所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评卷、统分结束后,及时提供考生成绩查询服务,公布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
(四)相关费用:略
七、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按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试前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二)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5日前,我院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我院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参加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我院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2、考生经我院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3、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八、学生待遇
通过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相同专业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毕业后可按规定参加有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考。
九、招生纪律
1、为严肃招生纪律,我院单招考试工作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录取等各环节,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督查。
2、对在我院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报考及录取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说 明 |
3月8-12日 | 网上报考 (学院代码8614) | 考生直接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提示的流程报考我院及专业 |
3月14-15日 | 下载报名数据 | 我院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我院考生数据 |
3月20日 | 现场确认 | 考生本人凭二代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
3月21日上午 | 考试 | 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穿好运动服、运动鞋) |
3月29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在我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登录查询 |
4月5日前 | 上传录取数据 | 我院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 |
4月6-7日 | 办理录取手续 | 我院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
4月9日前 | 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邮寄录取通知书 | 在我院官网公示正式录取名单,考生可登录查询。同时,寄发由我院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注意查收 |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电话:0791-83875325(陈老师、童老师)、83875391(熊老师)83875205(涂老师)83875259(刘老师)
网址:http://www.***邮编:330013
微信公众号:江西司法警院
假期咨询电话:
陈老师涂老师童老师
熊老师 刘老师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75202
附件:1.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工作各职能组职责
2.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赴考防护细则
4.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试卷保密责任书
5.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综合技能测试评分表
6.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体能测试标准
7.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面试评分标准
8.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心理测试评分标准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工作各职能组职责
略
附件2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实报考并参加考试,信守承诺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我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按照高招要求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6、本次报考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本人承诺参加考试被录取后不退录,并且不再参加今年6月份举行的统一高考。
7、郑重承诺遵守学院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无瞒报、漏报。如因本人信息隐瞒,造成学院出现疫情或突发事件等,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制裁。
考生: (本人签字或按手印)
身份证号: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赴考防护细则
一、赴考前
1、赴考前确保身体无不适,若出现有发热(体温达到37.3℃及以上)、咳嗽、乏力、呼吸急促、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就医,不能参加考试。
2、准备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有条件时可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
二、赴考途中
赴考途中不要去其他公共场所,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应直达目的地。
1、尽量家长开车接送考。由于疫情防控要求,车辆和家长不得进入我院,考生可在路口下车,由家长将车辆开至便于停车的空旷处等候,不可造成交通拥堵。
2、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3、随时保持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公共物品、设施。如已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均需用洗手液或者香皂流水洗手,好使用免洗的含乙醇的洗手液喷洒洗手。
4、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张、手帕或者衣服肘部遮住口鼻,以免飞沫、分泌物扩散。
三、到达考场后
1、配合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扫“赣通码”验证和接受体温检测。
2、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
3、现场确认和考试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期间身体有任何不适,需通知学校工作人员,不得隐瞒。
附件4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试试卷保密责任书
略
附件5: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综合技能测试评分表
姓名 |
| 学院下发 准考证号 |
| |||||||
身份证号码 |
| 性别 |
| |||||||
测试项目 | 测试内容 | 总分 | 测试老师 签名 | |||||||
面试 (60分) | 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形象气质 |
|
| |||||||
心理测试 (30分) | 情绪稳定,思维清晰,感觉良好,行为正常,人际关系和谐 |
|
| |||||||
体能测试 (60分) | 测试内容 | 成绩 | 分数 | 总分 | ||||||
纵跳摸高(30分) |
|
|
| |||||||
测试老师签名: | ||||||||||
立定跳远(30分) |
|
| ||||||||
测试老师签名: |
附件6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体能测试标准
性别 | 项目名称 | 标准(m) | 分值(分) |
男 | 纵跳摸高 | 2.55以上(含2.55) | 30 |
2.45-2.54 | 25 | ||
2.30-2.44 | 20 | ||
2.10-2.29 | 15 | ||
1.80-2.09 | 10 | ||
1.80以下(不含1.80) | 5 | ||
立定跳远 | 2.50以上(含2.50) | 30 | |
2.35-2.49 | 25 | ||
2.20-2.34 | 20 | ||
2.00-2.19 | 15 | ||
1.60-1.99 | 10 | ||
1.60以下(不含1.60) | 5 | ||
女 | 纵跳摸高 | 2.20以上(含2.20) | 30 |
2.10-2.19 | 25 | ||
1.95-2.09 | 20 | ||
1.75-1.94 | 15 | ||
1.55-1.74 | 10 | ||
1.55以下(不含1.55) | 5 | ||
立定跳远 | 1.90以上含(1.90) | 30 | |
1.75-1.89 | 25 | ||
1.60-1.74 | 20 | ||
1.40-1.59 | 15 | ||
1.10-1.39 | 10 | ||
1.10以下(不含1.10) | 5 |
附件7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内容 | 具体标准 | 分值(分) | |
形象气质 (10分) | 五官端正,四肢无明显缺陷,形象气质佳 | 10 | |
语言表达 (50分) | 口头表达能力强,语言流畅,内在逻辑性强,具有说服力。 | 好 | 50 |
较好 | 30 | ||
一般 | 10 |
附件8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心理测试评分标准
症状自评量表(SCL-90)是心理健康测试量表之一。它能了解一个人的心理健康程度,结合实际工作具体适用单招心理测试评分标准如下:
一、按全国常模结果。总分未超过160分,健康:25-30分;
二、按全国常模结果。总分160-200分,亚健康:18-24分;
三、按全国常模结果。总分200分以上,严重心理问题:0-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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