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
1.申请对象:在校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奖励金额:6000元
(二)国家兔学费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其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可以 申请国家免学费(比如一年级城市学生有100人,免学费名额为10人).
2.资助时间:三年
3.资助金额:免除学费(不免住宿费、教材费)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其中所有贫困县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他学生(贫困县县城和非 贫困县学生)的15%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比如一年级贫困县县城和非贫困县学生共有100人,相应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5人)
⒉.资助时间:两年
3.资助金额:1000元/学期
4.贫困县名单∶全国680贫困县,其中江西省17个贫困县(已摘帽不摘政策)名单:萍乡市(1个)莲花县,赣州市(11个)赣县 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吉安市(4个)遂川县、万安县、永 新县、并冈山市,抚州市(1个)乐安县
三、学校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一)学校助学金
1.资助对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时间:三年
3.资助金额:1000元/年
(二)勤工助学岗位
1.申请对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酬金标准:600元左右(以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公告为准)
(三)家庭临时困难补助
1.申请对象:在校学生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
2.资助金额:5000元
温馨提醒:申请奖助学金和免学费,均不需要到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