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1号)及《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类型,为做好学院2021年的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秉承勇于创新的原则,通过单招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提高我院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由董事长、书记、校长任组长,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招生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处、保卫处、宣传部、学工处、财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考务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审计组、新闻宣传组等8个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组 长:杨名权、胡涌、张晨曙
副组长:桂小敏、鲍步云、邹建民、陶小兵
成 员:孙保国、熊绍华、金黎明、于永清、陈居权、杨承洪、林爱红、桂盈盈、童玉玲、邹小金、余旭、刘德华、郑群哲、史洪松、巢喜剑、燕春友、车婧、李一龙、蒲嘉霖、张常友、万为清、晏小庆
领导下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及其他日常事务,由招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招生录取组(组长:孙保国)
负责单独招生方案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生源的组织、解答考生有关问题、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准考证印制发放、开通招生网成绩及录取查询通道、办理考生录取手续、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
2.考务工作组(组长:金黎明)
负责组织专人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安排考场,查验考生身份,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严肃监考纪律,严格考场管理,试卷的印制、发放、回收、评定、审核、封装,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统计、汇总考试成绩,考生成绩的复核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组长:杨承洪)
负责考生及校园疫情防疫工作,考场饮水供应、电力保障、用餐协调,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校园环境卫生,考生接送站车辆的安排等。
4.安全保卫组(组长:林爱红)
负责试卷命题的安全保卫,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保密、安全保卫,考场的封闭管理,考场的警戒,校园交通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等。
5.学费收缴组(组长:李雯蕊)
负责已录取考生的学费收取工作。
6.纪检监察审计组(组长:胡志军)
监督检查各小组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试卷的命题、保密,各考场的考试工作,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接待考生家长来信来访、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7.新闻宣传组(组长:于永清)
负责运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对学校招生政策进行全方位动态宣传;负责考点横幅制作、悬挂及系列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学校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当天适当营造校园迎新氛围等。
8.志愿者工作组(组长:陈居权)
由学工处和校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志愿者做好单招考生到校服务接待工作。
三、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学制
1.招生对象:已取得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招生计划:800人
3.招生专业及学制
序号 | 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1 | 抱石艺术学院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2 | 抱石艺术学院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3 | 抱石艺术学院 | 650207 | 舞蹈表演 | 3 |
4 | 抱石艺术学院 | 650219 | 音乐表演 | 3 |
5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6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7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8 | 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 |
9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10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1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610301 | 通信技术 | 3 |
12 | 工商管理学院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13 | 工商管理学院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14 | 工商管理学院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15 | 工商管理学院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16 | 会计金融学院 | 630302 | 会计 | 3 |
17 | 健康管理学院 | 620201 | 护理 | 3 |
18 | 健康管理学院 | 670408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3 |
19 | 健康管理学院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20 | 教育学院 | 670102 | 学前教育 | 3 |
21 | 人工智能学院 | 56061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22 | 人工智能学院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23 | 数字贸易学院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24 | 数字贸易学院 | 660102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3 |
25 | 土木工程学院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26 | 土木工程学院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27 | 外语外贸学院 | 670202 | 商务英语 | 3 |
28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29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560207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3 |
30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31 | 智能制造与能源工程学院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四、单招报考
1.报考时间:在3月8-12日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填报院校及专业,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方式:实行“网上报考+报考确认”形式。
(1)“网上报考”:3月8-12日考生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 “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江西工程学院及不超过5个专业。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修改一次报考志愿。
(2)“报考确认”:我校3月12日前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我校考生数据。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3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凭二代身份证到我校天工校区学术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签订《江西工程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确认考场,领取准考证、缴纳考务费150元/人。
五、单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素质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和“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二)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 | 3月21日上午 | 08:30~10:30 |
综合技能测试 | 3月21日上午 | 10:45~11:45 |
(三)考试地点:江西工程学院天工校区
(四)考试纪律
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
考试〔2011〕2号)的要求设置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专人值守。
2.严格命题组织管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号)规定,试题、评分标准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须按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的命题领导小组,加强命题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防命题错误。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命题或拟卷场所全面封闭,并进行全程监控,所有参与命题或拟卷的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命题或拟卷场所,命题或拟卷完成后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隔离,直到考试结束。
3.强化试题试卷安全保障。试题清样、试卷、答卷的交接、印制、运送和保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的规定执行。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试题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要全程视频监控,定期回放检查。试卷和答卷的运送方式要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防试题泄密。
4.与所有考试阅卷、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监考工作纪律,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和维护,把好考场入口关,严防替考,严防考生携带各种作弊工具,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六、成绩评定
(一)时间安排:3月22 -24日
(二)有关要求
1.要严格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老师担任评卷老师,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加强对答卷的保管及评卷信息的安全防范。
2.要严把阅卷质量,严格执行评卷质量监控、复查、校验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错评、漏评、成绩合成、成绩录入等错误的发生。评卷工作期间,所有评卷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评卷场所,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七、成绩复核
(一)复核时间
1.复核申请时间:3月25日8:30-16:30。16:30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核申请,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复核时间:3月26日统一进行成绩复核。
(二)复核内容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三)复核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独招生办公室领取成绩复核申请单。申请成绩复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宁老师0790-6345017。
2.招生处将复核申请单移交考务工作组,由考务工作组进行成绩复核。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考务工作组负责更正成绩。
3.通知考生复核结果。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考务工作组负责通知考生并出具书面的成绩更正通知单,同时将成绩更正通知单抄送教务处、招生处。
八、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江西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已向社会公布的单招专业和单招计划,根据“文化素质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5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后不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学校持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职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日-7日持录取数据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学校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3.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4.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九、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纪律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相互诋毁。招生工作人员出现违规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追责问责。
2.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新生入学及缴费
被本校录取的考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应杂费。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江西工程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338000
联系电话:0790-6351188
监督电话:0790-6335088
学院网址:http://www.***.cn
附件:江西工程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1
江西工程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
诚信报考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实考试,信守承诺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我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规定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考试禁带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本次报考高职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本人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今年6月份举行的统一高考。
身份证号: 考生签名:
(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021年 月 日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