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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通知

  2021年04月10日10:21  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高一、二年级班主任:

为了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高一、二年级特困生、涉农专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学生)申报、资助工作,确保公正、透明、规范,特下发此通知: .

1.资助名额的分配,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原则上参照2020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名单(见《2021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确因特殊情况(如:新增建档立卡等十类学生、因病致困、因灾致困等对象)需调整,先由各系部内部调整。系部内部不能调整的,请做好申报说明工作,由学校统一调整。在此过程中,要认真对全体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确保优先补助下列十类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 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 4.孤儿;5.特困供养人员; 6.困境儿童; 7.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 8.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9.相关政府部门、政法机关等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10.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2.资助政策的宣传

通过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3.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申请、认定、资助流程

①拟新增受助对象自我申请:提供书面申请一份(见附件),详细说明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困难原因等情况,并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份。通过微信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要诚信申请,确保信息真实。《申请》、《申请表》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书写,以便存档。

②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召开含课任老师、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的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填好《2021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档),连同学生的《申请》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报系部汇总。

③系部审核汇总。系部收齐各班资料进行审核、调剂,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做到应助尽助。并汇总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然后连同相关资料,上报教务 处资助办807室。

④学校认定公示。学校择日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认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困难等级并确定受助名单,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报审核结果。⑤打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统一打卡发放。

4.确认的新增受助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未办理过中职学生资助卡的受助对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张(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 -面),并在显目的位置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签上自己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未满16周岁(2005 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还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要能体现两者之间关系。

②办理过中职资助卡的受助对象:须提供身份证、中职资助卡复印件,两者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并在显目的位置注明“重办”字样。

5.材料.上报时间

以上所述材料及工作,必须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并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资助办807室,请各系部合理安排序时进度。

6.做好保密工作

在整个资助工作过程中,请做好保密工作,保护好学生相关信息。


原标题:2021年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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