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继续对退役士兵开展提前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条件
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于3月3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交报考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我校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不作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人) | 学费 (元/年) | 科类 | 学制(年) |
1 | 畜牧兽医 | 5 | 2200 | 普通类 | 3 |
2 | 动物医学 | 5 | 6200 |
3 | 药物制剂技术 | 5 | 5300 |
4 | 食品加工技术 | 5 | 5300 |
5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5 | 2200 |
6 | 园林技术 | 5 | 2200 |
7 | 水产养殖技术 | 5 | 2200 |
8 | 物流管理 | 5 | 4700 |
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 | 5300 |
1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 | 5300 |
合计 | 50 |
注: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11日,截止到3月11日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交申请,也可通过我校网站(www.***.cn)点击“提前招生报名入口”向我校提交申请。
四、考核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笔试的形式对退役士兵考生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知识面、职业能力等基本素质,分值为100分。 考核时间为:3月20日;考核地点为:我校凤凰路校区(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
五、录取办法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成绩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第一专业志愿要求进行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3月3日前 | 考生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交我校。 |
3月9日至11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3月13日前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将我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的信息。 |
3月20日 | 考生到我校参加笔试。 |
4月5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10日前 | 若我校尚有未完成计划,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我校提供未被录取且将我校作为第二院校志愿考生的信息,我校进行第二轮录取工作。 |
4月20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第二轮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第二轮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5月上旬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室全过程参与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八、相关事宜
1.按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录取,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2.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8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25300
学校网址:http://www.***.cn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郭老师(电话:0523-86158666),戴老师(电话兼传真:0523-86356530),姜老师(电话:0523-86158999)
十、其他
1.如政策有调整,以经江苏省招委会批准的2021年招生政策为准。
2.本简章由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