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此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394。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第三条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旅游类高职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四条 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提前招生简章,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校测等工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校测等环节,明确申诉渠道,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2021提前招生3+2本科招生计划
牵头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盐城工学院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5 |
2021提前招生普通类招生计划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烹饪科技学院 |
640201 |
餐饮管理 |
40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160 |
|
640203 |
营养配餐 |
50 |
|
640204 |
中西面点工艺 |
150 |
|
640205 |
西餐工艺 |
80 |
|
旅游管理学院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120 |
600405 |
空中乘务 |
120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110 |
|
640102 |
导游 |
50 |
|
640105 |
酒店管理 |
80 |
|
650122 |
人物形象设计 |
40 |
|
工艺美术学院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80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50 |
|
650101 |
艺术设计 |
50 |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0 |
|
650119 |
工艺美术品设计 |
40 |
|
国际商务学院 |
630604 |
连锁经营管理 |
40 |
630701 |
市场营销 |
4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8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50 |
|
670202 |
商务英语 |
40 |
|
经济管理学院 |
630201 |
金融管理 |
40 |
630301 |
财务管理 |
40 |
|
630302 |
会计 |
155 |
|
信息工程学院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0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0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00 |
|
610205 |
软件技术 |
45 |
|
610213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40 |
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3+2本科专业要求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且全部合格。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空中乘务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除需具备条件1、2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五官端正,面部无严重痤疮、痘印。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无纹身、狐臭,无“O”型腿或“X”型腿。净身高:男生173CM-185CM,女生163CM-175CM。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男生0.7以上,女生0.5以上。面部、颈部、手部、小臂、小腿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自残痕等。
4.报考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除需具备条件1、2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脖子和手腕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净身高: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第十条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3月11日。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
学校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1.普通类: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校测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满分300分。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满分100分,共计10门,每合格一门得10分;校测满分2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2.艺术类:学校不组织校测,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入总分,满分400分。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满分100分,共计10门,每合格一门得10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满分3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3.3+2本科由我校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校测安排:
|
第一轮 |
第二轮 |
时间 |
2021年3月20日9:00至21日17:00 |
2021年4月10日9:00至11日17:00 |
方式 |
远程机考 |
远程机考 |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以学校官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免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校测免考,校测成绩按满分200分折算: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县区级以上);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中级以上);
5.高中阶段取得相关专利;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或国家二级运动员;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类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
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十门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第十四条 加分项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可加10分。
4.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校级)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
5.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初级)可加10分。
6.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校级)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
7.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校级)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
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六级以上可加10分。
注: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苏价费[2015]136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 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12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 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奖学金高达8000元/生/学年,助学金高达43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参加我校校测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6880、87431801、87431880
学校网址:http://www.***.cn/
邮箱:@***
咨询QQ群:
第十九条 申诉渠道
举报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jslyjwb@***
通讯地址: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章程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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