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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征求志愿招生简章

  2021年04月22日15:18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此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394。

学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第三条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旅游类高职院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扬州,占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四条 招生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高职提前招生简章,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校测等工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校测等环节,明确申诉渠道,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第三章  征求志愿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烹饪科技学院

640204

中西面点工艺

1

旅游管理学院

640101

旅游管理

1

工艺美术学院

650101

艺术设计

1

国际商务学院

630801

电子商务

6

经济管理学院

630302

会计

5

信息工程学院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5

合计

19

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九条 报名条件: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旅游管理专业除需具备条件1、2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脖子和手腕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净身高: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第十条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至15: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1所征求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

3.报名网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4.报名流程:考生在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后,由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按以下流程填报相关信息:登录网站→填写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提交。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

学校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1. 普通类: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校测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折算,每合格一门得10分,不合格得0分,共计10门,满分100分。校测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2.艺术类:学校不组织校测,以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计入总分。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折算,每合格一门得10分,不合格得0分,共计10门,满分100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3.校测安排:

校测时间

校测方式

2021年4月25日14:00至15:30

到校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以学校官方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加分项

类别

加分考生类型

等级

分值

综合类

烈士子女

 

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分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

10分

区县级

20分

科技类

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大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校级

10分

区县级

20分

高中阶段获得技能证书

初级

10分

中级及以上

20分

体育类

高中阶段参加体育类大赛

并获三等奖及以上

校级

10分

区县级或获得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20分

艺术类

高中阶段参加文艺、艺术大赛(校级)并
获三等奖及以上

校级

10分

区县级

20分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六级及以上

10分

八级及以上

20分

注:每一类型加分项只累计加分一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2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jslyzjc2021@***)并备注个人相关信息,过时即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苏价费[2015]136号”有关规定执行。

学费:

文科类专业 4700元/生/学年

理科类专业 5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  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 奖、助、贷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奖学金高达8000元/生/学年,助学金高达4300元/生/学年,每年获得各类奖助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参加我校校测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431888、87431801、87431880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www.***.cn/zs/

邮箱:@***

咨询QQ群:

第十八条 申诉渠道

举报电话:0514-87437755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jslyjwb@***

通讯地址: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章程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征求志愿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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