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集美大学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百年历史。1994年,集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集美航海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合并组建集美大学。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较早具有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自2003年起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并可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自2011年起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自2012年起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3年起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招收港澳台研究生;自2019年起招收澳门保送生。
学校现有21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体育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机械工程、信息与通讯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农业、机械、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教育、税务、会计、体育、艺术、社会工作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等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形成了以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
集美大学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近100万平方米,校园建筑特色鲜明,有8栋嘉庚建筑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新校区建筑群荣获“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校园环境优雅宁静,气候宜人,风景如画,交通便利,是港澳台侨学生理想的求学之地。
一.报名资格
1.拥护祖国统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青年;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达到均标级(含)以上的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3月1日至5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登录集美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报名系统http://gatqbm.***.cn报名, 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内。
2.请将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到集美大学。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5月19日(周三)(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谢老师收(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新校区尚大楼13楼,邮编:361021,电话:0592-6181301 6183371),请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免试生材料”。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四.报名材料
1.《集美大学免试招收台湾地区考生申请表》,考生需签名并在申请表右上角标注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2.有效的台湾居住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本;
3.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在读证明)原件,证明上请注明学籍号;
4.“学测”成绩通知单影本,需含报名序号并加盖学校公章;
5.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选送);
6.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备注: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在每份资料的影本上签字,注明日期。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五.招生专业
详见《集美大学2021年面向台湾地区本科招生简章》
(http://zsb.***.cn/info/1042/3669.htm )
六.现场/网上确认
请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2寸白底彩照3张,于5月下旬现场或网上确认,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考试形式:网上远程或到校面试(具体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八.考试日程安排:预计2020年5月下旬(具体安排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九.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结合“学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预录取名单将由我校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相关事项
1.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2.学历与学位
(1)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2)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3.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则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十一.学习与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学习类别 | 学士学位课程 | ||
一般科类 | 软件工程 | 艺术类 | |
学费 | 5460 | 第一、二学年5460,第三、四学年13000 | 8640 |
2.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住宿类型 | 住宿费 | 设施 | |
普通学生公寓 | 550-1300 | 费用依据住宿条件而定 | 网络、热水器、空调、书桌、24小时物业(宿管)值班 |
3.体检复查费:参照我校2021年本科生收费标准。
4.膳食费用:每月约人民币1000元左右。
十二.台湾籍本科生奖学金类别
1.教育部台港澳学生奖学金:特等奖8000元/人/学年,一等奖6000元/人/学年、二等奖5000元/人/学年、三等奖4000元/人/学年。
2.福建省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
3.厦门市陈嘉庚奖学金(仅限于集美校友后裔学生):获奖者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均由奖学金支付;每月生活费2000元,每学年发放10个月。
4.台湾新生入学助学金:5000元/人
备注:以上奖学金金额均为人民币并以当年奖学金文件规定的为准。
联系方式
通讯位址: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邮 编:361021
电 话:0086-592-6181301 6183371
传 真:0086-592-6185889
E-mail:zsbzs@***.cn
相关链结
福建厦门集美大学网址:http://www.***.cn
联招办网站: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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