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招生规则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职业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按照辉县市教体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规则。
第一条
本招生规则适用于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
第二条
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校负责、教体局监督”,根据中考情况,结合初中学校对该生的综合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第三条
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
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办学性质
公办
3.办学类型
职业高中
4.招生代码
280
5.办学地点
辉县市·洪洲
6.基本情况
学校是1969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有中、高级教师58人,“双师型”教师36人。学校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60.5%。学校设有综合楼、公寓楼、教学楼、实验楼、实训基地、录播室、计算机功能室、体育训练场等。学校以“中职三年,德才兼修”为学风, 以“一体两翼”为办学模式。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2021年中招应届毕业生。其它政策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注:辉县市社区学院常年招生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等,培训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模式。)
(二)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2021年新乡市职成教网上备案公布的专业进行招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录取办法
各专业以报考志愿为第一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素质三项(100米、立定跳远、铅球)达标、文化课择优录取。
第七条
中专学制为三年
第八条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九条
对中招规定予以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以班为单位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费及资助政策
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的所有专业全部免除学费。农林牧渔类专业的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生均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其他专业的学生按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每生6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另外,学校对生活困难的学生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373-6668133 6668821
学校网址
http://www.***
微信公众号
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校地址
辉县市茅草庄南800米
原标题:2021年辉县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