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为充分尊重院校招生意愿未设置省级统一投档规则,为整体衡量考生文化和专业水平,我院将2021年在河南省招生专业: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表演的录取规则设置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5 + 专业成绩*0.5。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