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免试推荐资格且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志愿时,不需要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4.具备免试推荐资格但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在平台填报志愿时,还须在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获指定赛项具备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在平台上传获奖证书的PDF格式照片;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学生,要在平台上传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或原部队出具的相关记功证明的PDF格式照片.各高职(专科)学校在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时,此类学生要在备注栏标注“非公布名单”。
5.各高校完成免试资格初审后,请于4月12日前,将《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我厅职成处。其中,《审查表》纸质档一式三份;《汇总表》 须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档一份、EXCEL电子档一份。
6.《审查表》的编号按“学校代码+序号”的格式填写。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要在《汇总表》备注栏标注“非公布名单”。联系人:刘彦奇、王武,联系电话: 0731-84714893. 84714937,邮箱: zcc906@***.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