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 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 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 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级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基地,以及广东省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名牌专业,我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进入A 类学科。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制定并公布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1. 符合教育部有关2021 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21 年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按“单独招生”和“高考招生”两个类别单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具体招生项目和计划如下:
项目 |
总计划 |
单独招生 |
高考招生 |
|
二本线 65% |
二本线 |
|||
乒乓球 |
0-20 |
0-4 |
0-6 |
0-10 |
游泳 |
0-22 |
0-4 |
0-8 |
0-10 |
武术 |
0-18 |
0-4 |
0-4 |
0-10 |
注: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终入选资格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游泳项目根据校游泳队需要设置项目,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各泳姿100 米或200 米单项或200 米个人混合泳或400 米自由泳的成绩作为认定的依据。
体育科学学院:体育教育(师范)专业
学费标准:6850 元/生?学年,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 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报考条件1.单独招生
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2018 年9 月1 日-2021 年1 月1 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者(游泳不含接力项目;乒乓球项目仅限单打、双打;武术仅限个人项目)。
2. 高考招生
各项目报名要求如下:
游泳: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2018 年9 月1 日-2021 年1 月1 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者(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运动员报名。限制性比赛包括: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参加中学组的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限制性赛事除外。
乒乓球: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2018 年9 月1 日-2021 年1月1 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者(仅限单打、双打)。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 联赛、中国乒乓球甲 联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预赛、决赛)、参加其它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所组织的职业比赛的考生(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参加中学组的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限制性赛事除外。
武术: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2018 年9 月1 日-2021 年1 月1 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者(仅限个人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注册及曾经注册过
的运动员报名。
注:以上比赛均指教育部(教委)、体育总局(体育局)主办或批准的各类赛事。如参加赛事类型存有异议,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 招生省份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按所在省招生办的具体要求。
四、报名申请
1.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所有考生,必须在2021 年 1 月30 日10:00--2021 年2 月5 日10:00 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上传材料包括:
(1) 《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报名平台);
(2) 考生本人身份证;
(3)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 截图打印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料(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查询打印,网址为);
(5) 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一次比赛相关材料即可;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必须为同一比赛,并请在材料中将本人名字标出;如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或比赛成绩证明)原件过厚,可扫描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在我校组织的报名审核现场验证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6) 反兴奋剂承诺书(详见附件1);
(7) 报高考招生的考生还须提供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详见附件2)。高水平运动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以及与之相关的录取等资格。
2. 报考我校游泳、武术项目的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报名审核通过后还需均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
3. 按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选择“高考招生”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参加高考。
注:所有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测试或专业测试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时间为2021
年2 月1 日至3 月1 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1 年3 月1 日至3 月10 日12:00。
五、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报名审核,确定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 月22日后公布,考生可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上查询。
2. 现场验证(乒乓球项目现场验证,游泳、武术项目无需到现场验证)
(1)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21 年3 月13 日(星期六)0 7 :3 0 —0 9 :0 0现场验证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正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 号)。
(2) 现场验证时须查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考前7 日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考生购买的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原件,以上材料原件不全或与报名材料不符的考生,不能通过现场验证。
(3) 通过审核后缴费、领取《准考证》及《考生须知》。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 号文件规定,考试费200 元/人。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 专业测试
通过现场验证的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如下:测试时间:2021 年 3 月 13 日(星期六)(0 9 : 1 5)
测试地点:详见《考生须知》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注:游泳、武术专项测试参加全国统考,相关实施办法及时间根据教育部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统测和文化课考试安排施行。
第一类,单独招生
(一)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0 分以上(含90 分)合格;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 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合格的考生依据各项目排名顺序拟录。
(二)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确定办法:
1. 游泳项目考生进行一项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游泳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2. 乒乓球专项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3. 武术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4 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4 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三)名额调配办法: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调配原则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四)如按照上述办法仍无法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六)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 号)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 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85 分以上(含85 分)合格;乒乓球及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0 分以上(含80 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发展需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终以测试成绩不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入选分数线及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入选名单及分数线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这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2.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分数线或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线(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65%以上且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拟录,这类考生拟录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这类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若考生出现体育专项分数相等的情况,游泳项目的考生以测试成绩所对应国际泳联2020 年FINA 积分从高到低排序为参考认定依据;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以次、场、局和分的胜负比率为参考认定依据;武术项目的考生以测试的实战能力分值从高到低排序为参考认定依据。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确定,具体名单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4. 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拟录。
1. 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随时查阅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
2. 考生应诚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涉嫌法律问题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4.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协议,明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 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21 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传真:020—85213484
体育科学学院:020-39310263网址:http://zkc.***.cn
3. 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电子邮箱:hs801@***.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2021 年 1 月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附件2: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附件 3: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附件1:反兴奋剂承诺书
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
作为2021 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考生,为维护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保护自身的身心健康,特做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反兴奋剂规定,坚决不使用兴奋剂。认真学习反兴奋剂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履行应尽的义务。
如果违反反兴奋剂规定,愿意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给予的处理。
承诺人:日期:
附件2:项目限制性赛事声明承诺书
(高考考生填写)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已仔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未有注册、报名或参加简章中所列相关限制性赛事,符合报考条件。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请考生本人将上述声明手写如下)
联系方式:
考生签名:
(按手印)
年月日
2021 年华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游泳)
考试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 版)实施。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类别 | 实战能力 |
考核指标 | 比赛 |
分值 | 100分 |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实战能力比赛
(1) 考试方法:
按单独招生、高考招生分组,分别组织男女考生进行比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 分。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人数不足6 人,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名次):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1-8 名。
分组方法:视考生人数,确定组数后,按运动技术等级高低排序,等级高者先抽签确定签位,下一级别考生的起始签位根据上一级别签位确定。
例,运动健将2 人,2 人一批按蛇形排列方法,抽签先确定1、2 号签位;一级运动员3 人,3 人一批按蛇形排列方法,抽签确定3,4,5 号签位;二级运动员起始签位从6 号开始。以此类推进行分组。
其他内容参照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执行。
(2) 评分标准:
比赛成绩=(N-R+1)/N×65+35,其中 为该专项考试人数,R 为比赛名次。
考试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 版)实施。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