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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采用澳门“4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2021年05月02日20:18  华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和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4 个校区。

学校有2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1 个本科专业,18 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布局覆盖除军事学外的

12 个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心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4 个学科获评A 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评A+。9 个学科进入ESI 世界前1%,ESI 学科数位居全国师范大学第3,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 个学科进入ESI 世界前

5‰;物理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

为保证2021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录取澳门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资格

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并参加2021 年澳门“四校联考”且中文科目(正卷)、数学科目(正卷)、英语科目成绩均达到600 分(含)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 年我校计划采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5 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专业目录

 

 

专业类

 

招生专业名称

主要授课语言

额外科目要求

 

入学面试

 

 

 

 

 

 

理科

化学(师范)

汉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汉语

生物科学(师范)

汉语

生物工程

汉语

心理学(师范)

汉语

应用心理学

汉语

地理科学(师范)

汉语

小学教育(师范)

汉语

传播学

汉语

社会工作

汉语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

行政管理

汉语

文科

学前教育(师范)

汉语

 

 

专业类

 

招生专业名称

主要授课语言

额外科目要求

 

入学面试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

历史学(师范)

汉语

地理科学(师范)

汉语

传播学

汉语

社会工作

汉语

公共事业管理

汉语

行政管理

汉语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 年5 月1 日至5 月30 日

报名方式:以下1-6 项申请材料合成一个pdf 文件的报名材料及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的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同学.jpg)发送至邮箱:85211098@m.***.cn,邮件以“**同学‘四校联考’报名资料”为标题。

1. 填写完整的《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附件);

2. 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影印本;

3. 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影印本;

4. 澳门“四校联考”成绩通知单影印本;

5. “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

 

6. 可以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

7. 考生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彩色证件照。

注:考生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材料虚假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四校联考”成绩,同时参考报考材料及在校综合表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五、入学及体检

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入学指南》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六、其他

1. 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人民币6060 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人民币6850 元。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 元人民币/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 号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sb.***.cn/邮政编码:510631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2021 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入学申请表

个人信息

 

 

 

贴照片处

姓名(中文名) 

 

性 别 

 

姓名(英文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 

 

 

现就读中学名称 

 

移动电话 

 

联系电话(含区号) 

 

电子邮箱 

 

“四校联考”成绩

中 文 :英 文 : 数 学 :                          

通讯地址 

 

邮政编号 

 

紧急联络人姓名 

 

紧急联络人电话 

 

中学教育情况

就读中学名称

市、县名称

开始时间

终止时间

受教育程度(如高中)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名称、任何职务 

 

 

 

 

 

 

 

 

 

 

 

 

申请专业志愿一

 

申请专业志愿二

 

申请专业志愿三

 

申请专业志愿四

 

以上误,的一责。考期:


原标题: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采用澳门“4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的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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