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招生指南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录取批次。计划本科招生80人。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参加了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2、具备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落户时间为2021年6月7日前);
3、年龄未满25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热爱农技推广事业,自愿报考,且毕业后服从农业农村部门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在县市区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三、招生专业、培养模式及学习费用
1、招生专业。农学本科专业。
2、培养模式。按照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派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
3、学习费用。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据实安排;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招生录取程序
1、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
2、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3、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并于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第三天17:00前,将预签的协议书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投档录取。我校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录取执行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分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对于第一次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须在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完成预签协议及送达手续)。录取结束后,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复查复核。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培养的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4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