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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2021年04月14日21:35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

(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是高校招生分类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重要渠道。为确保今年我省对口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全面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

(1)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高中及以上学历就读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在省外就读的3 年以上非弹性学制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 户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 号)文件相关规定。

2. 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4.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的。

二、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4 月19 日至4 月22 日,系统时间为每天9:00-21:00。

)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2021 年4 月23 日前。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招生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9〕8 号)文件规定,凡是参加报名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50 元。

四、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在“网报中心”页面点击“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

和手机号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短信密码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密码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考生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报考期间,考生不得更换手机号码。如考生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必须立即到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备。因更换手机号码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后,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签字。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采集指纹信息等环节。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查

1. 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 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时需出具中职毕业证。

3. 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时,需出具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处〕盖章)原件。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对口升学报名,需填写《2021 年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市(地)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五)信息采集程序及办法

考生信息采集分两部分组成: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采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验工作由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学校办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后当场摄像。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阅读器无法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采集考生图像的同时还须对每名考生的指纹信息采集和人脸信息比对。招考机构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和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鉴定,或根据各市(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执行。在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有关单位(学校、单位、乡镇、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应在《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尚在刑法、处罚期内的。

(七)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扫描或拍照留存备查。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由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 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 号)执行。体检时间由市(地)招考机构统筹安排,2021 年5 月10 日前完成。如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将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

六、考生档案

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管理。内容包括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簿)、往届生毕业证复印件、考生成绩单、具有免试录取资格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附件 5)原件。

七、专业类别

对口招生共设置31 个专业类别。考生填报技能操作测试专业类别原则上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严格对口,31 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对口招生专业范围见《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录取专业类别与所学专业对接表》(附件 4)。

八、照顾政策

对口招生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精神,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凡是获得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报考高职(专科)院校时可享受免试录取。相关考生在报名时,需注明申请免试录取,并标注所获奖项。享受免试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公示。

九、考试

对口招生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课考试在考生报名所在市(地)进行,技能操作测试在哈尔滨市区8 所高职(专科)院校进行。考生可于2021

年5 月24 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500 分。文化课考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外语

(英语、俄语),每科满分各为100 分;技能操作满分为200分。考生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与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之和。

(二)考试时间

1.文化课考试时间

科目时间

 

日期

 

9:0011:00

 

14:0016:00

5 月29 日

 

5 月30 日

 

 

 

2. 技能操作测试时间:6 月12 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实施

文化课考试实施按《黑龙江省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技能操作测试由哈尔滨市的8 所高职(专科)院校统一组织,省招考院负责管理、监督。考试类型分为上机测试、笔答、现场操作三种考试方式。按照考生报名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考场,每个专业类别只设1 个考点。各考点要合理利用考试场所、设备,科学划分考场,组织考生按准考证号顺序分组进行测试。要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着力加强对考生身份的识别和违禁物品的检查。

各考点须在文化课、技能操作测试结束当天,通过考试

管理系统将缺考、违规考生信息上报省招考院。

十、评卷及成绩发布

文化课的评卷工作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高等学校统一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高校可根据命题机构提供的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结合考生答题实际情况,制订评分细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

《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统计测量规范》要求执行。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评卷管理,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承担技能操作测试的高职(专科)院校应聘请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评委,每个专业类别不得少于3人。网上评卷和技能操作测试过程产生的阶段性各项考试数据、制定的评分细则和考生情况等属于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承办高校要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考试中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数据安全保密。技能操作测试过程中,承办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每天的考试数据进行备份。每项考试结束后,承办高校将考生成绩数据及考试的全程录音录像数据刻录成光盘(一式四份),密封后经 3 人签字移交省招考院。

省招考院将于2021年7月初发布考生成绩和成绩一分

段统计表。考生届时可登陆“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

十一、填报志愿

考生需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和《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招考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一)填报志愿时间

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30日,系统时间为每天9:00-15:00。

(二)填报志愿方式

对口招生考试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按照网上系统相关说明填报志愿。忘记密码的考生可向当地市(地)招考机构申请补办。

(三)志愿设置

对口招生按录取先后顺序设置3个招生批次:本科批、高职(专科)免试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免试批设置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类别的本、专科高校志愿。

十二、录取

(一)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免试批除外)。省招考院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类别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检索。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全部检索后按计划数的100%的比例一次性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录取。

(二)高职(专科)免试批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一次性投

档录取。

(三)每批次投档结束后,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四)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对口招生的投档及录取。

十三、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认真执行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要加强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防考生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严防替考,严防在校生报考,严防舞弊行为。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教育部令第36 号)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

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附件:1.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样式)

2.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考生体检表

3.2021 年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4.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录取专业类别与所学专业对接表5.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免试录取审批表

6.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技能操作测试考核专业目录

附件1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样式)

市(地):哈尔滨市县(市、区):道里区工种代码、名称:0101 种植

报名号

姓名

王**

 

 

考 生 图 像

出生日期

1999 年 03 月 04 日

性别

民族

汉族

身份证号

考何种外语

英语

考生类别

农村应届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毕业类别

职业高中

毕业学校

哈尔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专业类别

01 种植类

在校所学专业

园艺

户口所在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 xx 号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 xx 号

收件人

王**

联 系 电 话

0451-xxxxxxxx

邮政编码

150001

 

本人简历

(从本人高学历填写)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学校学习和工作

任何职务

201109

201307

哈尔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班长

 

 

 

 

 

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抄写:

考生签名:

经审查,该考生为我校在籍应届毕业生,特此证明。

 

 

班主任:学校负责人:

思想品德考核结论:合格

 

 

考生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全面审查,该考生符合对口招生报考条件,同意报考。

 

 

市(地)招考机构负责人:市(地)招考机构:(公章)年月日

附件2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考生体检表

 

市(地):县(市、区):

 

 

 

 

 

体检序号

 

 

 

 

 

 

 

性别

 

 

既往病史

( 此栏由考生如实填写)

 

 

 

 

 

 

 

 

 

 

 

 

 

 

矫正

 

 

 

 

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裸眼视力

 

 

 

 

 

 

视力

 

 

矫正度数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检查者

 

 

色觉检查图名称:(

 

 

 

 

 

 

色觉检查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能识别填1,不能识别填0

 

签名:

 

红黄

绿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 经 系 统

 

 

腹部器官

 

肝: 厘米

 

性质:

 

 

 

;脾: 厘米

 

性质:

 

 

 

 

 

 

 

 

 

 

 

 

厘米

 

体重

 

千克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面部

 

 

 

 

 

 

 

 

四肢

 

 

 

 

 

 

 

附件3

2021 年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资查表

市(地)招考机构:

 

耳鼻喉

 

听力

 

左耳(耳语)米

 

右耳(耳语)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腔科

 

唇腭

 

 

是 否

 

口 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其他

 

 

 

 

 

胸 部 透 视

 

 

医师意见:

 

 

 

 

签名:

 

 

 

肝功能化验结论

 

转氨酶(A.L.T)化验结论:

 

医师意见:

 

 

 

 

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或体检站(章)

 

年月日

 

考生应避开受限专业报考:受限的专业:

《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 条

 

考生同意体检结论签名:

附件4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录取专业类别与所学专业对接表

报名号

 

 

 

性别

 

应(往)届

 

身份证号

 

省网学籍号

 

国网学籍号

 

户口所在地住址

 

父母所在地住址

 

现居住地址

 

初中毕业学校

 

中职就读学校及班级

 

中职就读起止时间

 

父母合法职业及单位

 

审核签字确认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市(地)招考机构负责人

 

 

签字:

 

 

学校公章:

 

公章:

时间:

时间:

时间:

附件5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

专业类别

代码

 

专业类别名称

 

所学专业名称

 

 

造与修缮、建筑材料检测、硅酸盐工艺、给水与排水、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工程、铁道工程、建筑经济管理、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矿井建设、城市轻轨、城市地下铁道

 

 

 

 

 

15

 

 

 

 

 

加工制造类

机械制造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模具设备与制造、焊接、金属热加工、钢铁冶炼、金属加工技术、船舶机械装置、金属表面处理、数控技术应用、数控加工技术、机床数控技术、计算机数控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工业设备安装、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水电厂机电设备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

16

焊接技术应用

焊接

 

 

17

 

 

交通运输类

汽车制造与维修、内燃机制造与维修、拖拉机制造与维修、汽车维修与驾驶、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美容、汽车模特、汽车钣金与焊接、动力机车运用与

检修、民航运输、船舶驾驶与检验

 

 

 

18

 

 

 

电气技术应用

电厂热力设备运行、电厂热力设备安装与检修、供用电技术、变电站电气运行、水泵站电力设备、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电力电缆运行与施工、电气技术应用、电气化铁道供电、电机与电器、电工、发

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气工程自动化、电气设备安装

 

 

19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日用电器设备应用与维修、音频视频设备应用与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用与维修、电子材料与元器件、仪器仪表、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电子通讯技

术、电子信息技术、制冷设备应用与维修

 

 

20

 

 

市场营销

商品经营、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烟草专卖管理、

商品储运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钟表眼镜配制与修理

2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国际商务、通关贸易、报关

附件6

2021 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技能操作测试考核专业目录

专业类别

代码

 

专业类别名称

 

所学专业名称

 

 

 

22

中餐烹饪

中餐、面点、营养与烹饪、快餐

 

 

 

23

 

 

 

旅游服务类

旅游服务与管理、外语导游、中文导游、森林生态旅游、旅游景区服务与管理、饭店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餐旅服务、船舶酒店管理、酒店保洁、导游与外事服务、涉外旅游、国际导游、旅游

与酒店管理

 

 

24

 

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

纺织技术、染整技术、丝绸工艺、纺织复合材料工

艺、针织工艺、服装制作与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皮革工艺及制品、模特、服装表演与设计

 

 

25

 

 

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公安保卫、治安管理、监狱管理、侦查、保安、劳教管理、经济法律事务、公共安全、民政

服务与管理

 

26

 

文秘

文秘、公关礼仪、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经济文秘、

现代文秘、计算机文秘

 

 

27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与“学前教育”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幼师、幼儿师范”等其他相近专业,需在“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网页中能够查到对应的毕

业信息)

 

28

 

商务外语类

 

商务英语、商务俄语、商务日语、商务韩语

 

29

 

文化艺术类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戏剧表演、舞蹈表演、戏曲

表演、表演艺术

 

30

 

矿山机电类

 

矿山机电

 

31

 

体育与健身

运动训练、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设施管理与

经营

 


原标题:2021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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