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地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
学校现有15个本科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学校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现有教职工1933人,其中专任教师1207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51人,博士和在读博士643人,占专任教师的53.27%,教师中享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近200人次。
学校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在教育部“双万计划”中,财政学、金融学、贸易经济、法学、新闻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等8个专业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和舞蹈表演等7个专业入选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全面实施学分制,建立了3-6年弹性学制、双学位制、荣誉学位制和专业主辅修制,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科教融合,产教结合,创建了“校企合作,协同建立”人才培养新机制,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余项,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省级精品在线课程6门。近年来,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0多项。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支持体系,学生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学校具有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教育方面,构建了专、学硕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推行“创新学分”“执(职)业资格证书置换学分”制度。研究生招生机制、培养机制、奖助机制以及导师评聘机制的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逐年提高。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近80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中近70项成果得到习近平、张高丽等国家领导人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部级领导的批示。成立河北省首家智库信息中心,形成学校智库集群式效应,凸显学校在河北省、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及孔子学院奖学金培养工作单位之一。我校现有来自35个国家留学生180余人。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学校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展顺利,已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层面。学校还与韩国又石大学联合开展了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学校在传播中国文化、推广汉语方面成果显著,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2所“孔子学院”。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都曾荣获“先进孔子学院”称号,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还被授予“全球示范孔子学院”称号。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上,我校荣获“‘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交流奖”。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费 (元/学年) |
计划数 |
授予学位门类 |
所属学院 |
1 |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 |
四年 |
18000 |
1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17000 |
1 |
管理学 |
|
3 |
金融学类(金融工程/金融学/保险、投资学) |
四年 |
5060 |
1 |
经济学 |
金融学院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5060 |
1 |
经济学 |
商学院 |
5 |
法学 |
四年 |
5060 |
1 |
法学 |
法学院 |
6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四年 |
4600 |
1 |
文学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7 |
商务英语 |
四年 |
4600 |
1 |
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8 |
统计学类(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
四年 |
4900 |
1 |
理学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4900 |
1 |
工学 |
信息技术学院 |
10 |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四年 |
5060 |
1 |
管理类 |
会计学院 |
11 |
旅游管理 |
四年 |
4600 |
1 |
管理类 |
旅游学院 |
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1、学费说明: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专业费原则上按学年分次收取,学分费按学分计算。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学费,学生结束学业或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2、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按年度预收的模式收取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调整。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优势文科类专业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类(法学)、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2)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学年。
(3)其他文科类专业4600元/学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900元/学年(含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保险费
与祖国大陆学生同样享受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0元/年)。
住宿费
800元/年(待学校统一安排)。
四、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原件1份);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3、台湾地区学测成绩单(复印件1份);
4、个人陈述(字数1000字左右);
5、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2)。凡通过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本人学科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盖章或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后,依序装订成册后,于2021年5月1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至河北经贸大学外事楼104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字样。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admission11832@***,邮件主题命名为“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姓名”。
五、录取办法
1、初审。我校将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学测成绩、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审核结果。
2、 面试。面试具体形式和日期以面试通知为准。
3、录取。学校将根据申请者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应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入学资格复查与体检;对于达到《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应要求的考生,在就读后于大学二年级初可以申请转专业。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河北经贸大学关于港澳台学生培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学生在学校规定修学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规定的,授予相应的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真实准确的提供报名材料。
2.本简章由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经贸大学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编:050061
学校网站:https://ies.***.cn/
电话:86-311-87328955;传真:86-311-87328877
联系人:曲老师
附件1:河北大学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河北经贸大学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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