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
考生类别 | 学籍情况 | 户籍情况 | 报考范围 |
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 本市学籍 | 本市户籍 | 1.省、市属普通高中(注1);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注2); 3.学籍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计划除外); 4.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5.中职学校。 |
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 本市学籍 | 政策性照顾学生(含往届) | 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港澳台居民考生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
本市三年完整学籍 | 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注3) | 1.省、市属普通高中; 2.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3.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4.中职学校; 5.港澳台居民考生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
本市学籍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生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港澳台居民考生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
我市户籍外地返穗生 | --- | 本市户籍 | 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名额分配招生计划除外。 |
我市户籍往届生 | --- | 本市户籍 | 与其户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计划除外。 |
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非政策性照顾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 --- | --- | 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港澳台居民考生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
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 | 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 本市户籍(含4月30日前户籍迁入本市并通过户籍变更审核的考生、通过审核的政策性照顾学生) | 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具体见《报考指南》(注4) |
注:
1.省、市属普通高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广雅中学、广州市执信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广州市第六中学、广州市铁一中学、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
2.区属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但招收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5%。具体学校名单详见《报考指南》。
3.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省、市属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5%,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考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
4.2021年,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是该校招生总计划的50%。
原标题:202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考范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