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与目的
本考试大纲根据教育部《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体育高考标准等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以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运动技能为目的。
二、考试分值和项目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共有铅球、100米、波比跳等3个考试项目,具体考试项目及成绩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考试项目名称 |
考试分值(分) |
计入总成绩 |
权重(%) |
总成绩(分) |
1 |
铅球 |
100 |
50 |
50 |
2 |
100米 |
100 |
50 |
50 |
3 |
波比跳 |
100 |
50 |
50 |
合计 |
150 |
150 |
备注:以上述3个考试项目考试分值按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方法
(一)原地推铅球考试方法
1.场地与器材
(1)考试场地:根据田径项目新竞赛规则布置铅球场地进行考试。
(2)器材:铅球,分为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2.动作要求
(1)考生双脚着地,单手持球于肩上,贴近颈部。投掷时,双脚由静止开始(即不能滑步、垫步、上步),否则视为犯规。后用力无论采用支撑投或跳投技术,铅球必须由肩上推出。
(2)在投掷过程中,身体和器械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触及投掷圈铁圈上沿或圈外的地面包括铅球抵趾板的上面,否则即为投掷失败。
(3)完成投掷且铅球落地以后,考生才能离开投掷圈,且必须从投掷圈后半圈或延长线后面退出。
3.测试方法
(1)考试时,每名考生有3次轮流试投机会,以其中好一次试投有效成绩为终考试成绩。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有效成绩达到满分标准,则不允许进行后续的试投。
(2)考试时,考生可自愿佩戴护腕。但不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缠在一起进行投球。如有考生考试时肢体有性损伤需包扎的,应由考官现场查验无误后才能准许其参加考试。考生可自备一条举重保护用腰带,腰带规格宽度不超过12厘米,长度在110—150厘米之间。
(3)考试时,考生可在手上涂镁粉,不可在足底或足底地面放置防滑物质。
(4)测量的小单位为1厘米,计取成绩得分时,以评分标准中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测量成绩在评分标准中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按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
(5)测量方法:从铅球有效落地痕迹的近点取直线测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使用测距仪测量计取成绩,当测距仪出现故障时,用钢尺丈量计取成绩。
(6)本考试方法及要求未尽事宜,以田径铅球比赛规则为准。
(二)100米跑考试方法
1.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3.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4.考试采用手动记时计取成绩。根据评分标准,成绩以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三)波比跳考试方法
1.技术标准
(1)双脚自然站立开始
(2)屈膝俯身向下,双手撑地
(3)双脚后跳,躯干与腿部在同一直线
(4)双手屈肘向下呈俯卧撑姿势
(5)双脚回收呈屈膝俯撑姿势
(6)双脚发力向上跳跃
(7)成绩:限时1分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个数
备注:按照上述技术标准,完成一个完整波比跳计为一个有效个数;未完整完成的,不计为有效个数。
2.完整波比跳动作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