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1年新生接待工作安排,为尽快做好新生落户工作,现将户口接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地点:请各学院统一收齐以下材料后,按照以下时间、地点移交给保卫处。
(一)9月8日—12月6日,相思湖校区保卫处户籍服务中心(学校大丰球场旁篮球馆一楼)。
(二)9月23日9:00-12:30,思源湖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保卫处户口接收点。
(三)9月28日10:00-12:00、14:30-17:00,武鸣校区信息楼二楼党政事务服务中心保卫处户口接收点。
二、接收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原件(户籍地在广西区外新生)或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户籍地在广西区内新生)。
1.《户口迁移证》、户口卡(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和区招考院录取名单上一致,右下角签发日期处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张:只需复印有姓名、学院、专业页面,并在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身高和血型。
(三)身份证复印件1张:正反两面清晰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用于落户使用”。
(四)个人证件照2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或新生班级将户口迁移证上的数据以班为单位录入Excel电子表格,做成电子文档(样表见附件)再由学院汇总发送到保卫处,邮箱地址:gxmbhj@***。
(二)办理新生落户需要一段时间,在未落户前请新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免丢失不能及时办理而造成麻烦。
(三)2021年本校专升本、升读研且户口在学校的新生,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发送到保卫处以上邮箱,以便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四)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纳入学校学生集体户口由保卫处代管。学生除了中途退学、转学、入伍外,毕业(或结业)后才可将户口迁出学校。因其他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出学校的,需到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凭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此通知发到班级,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保卫处,联系电话:3260124(内线0124),联系人:莫老师。
附件:2021年新生户口信息录入表
保卫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