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021我校面向上林县等9个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招生90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详见下表。
表1 广西教育学院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初中起点)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县份 | 所属市 | 招生计划 |
1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上林县 | 南宁市 | 10 |
2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马山县 | 10 |
3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融水县 | 柳州市 | 10 |
4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合浦县 | 北海市 | 10 |
5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浦北县 | 钦州市 | 10 |
6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钦南区 | 10 |
7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钦北区 | 10 |
8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忻城县 | 来宾市 | 10 |
9 | 小学教育 | 专科 | 五年 | 合山市 | 10 |
合计 | 90 |
二、招生对象和面试条件
招生对象仅限于广西籍初中毕业生,考生可跨县(市、区)报考,不能跨市报考。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2.身心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3.中考成绩不低于 2021 年参加中考所在市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计划内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读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以学校为单位于7月19日-25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客观准确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相片,同时提交电子照片(图片尺寸480*640px)。
县级教育局于8月1日前将报名人员报给市级教育局。市级教育局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能源进行初选,分县(市、区)按照自治区计划数1:1.5的比例推荐考生,并将考生名单报给广西教育学院。
四、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考核,由广西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和安排。
(一)面试内容: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二)面试形式: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采用现场测试方式。特长展示可现场展示,也可以提供相关获奖材料。
(三)面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面试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广西教育学院南校区。
(五)面试时间:2021年8月7日9:00-16:30。
(六)场次安排。各县(市、区)面试场次按生源地分批进行错时报到、错峰面试,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面试当天共安排2场,上午、下午各一场,同一个县考生在同一个考场进行,由同一组考官进行面试评分。具体考生名单及考场教室安排将于8月3日前公布在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网。
表2 各县(市、区)面试场次安排表
考场 | 第一场 | 第二场 | 小计 |
9:00-12:00 | 13:30-16:30 |
考场1 | 南宁市(30人) | 柳州市(15人)、北海(15人) | 60 |
考场2 | 钦州市(45人) | 来宾市(30人) | 75 |
小计 | 75 | 60 | 135 |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按“生源地中考成绩等级”优先的原则,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地域从高等级到低等级进行择优录取。中考总成绩等级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中考总成绩等级、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和历史等中考科目顺序排序,逐科从高等级到低等级进行择优录取。
(二)预录公示。
按照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并在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网站公示预录名单,公示期为7天。
(三)预录考生体检。
教育局组织本县预录取的考生进行体检。
(四)正式录取。
考生预录取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则转为正式录取。招生办邮寄《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及《培养协议书》。
七、签订协议
(一)被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广西教育学院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二)广西教育学院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入校后将协议书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及《协议书》寄送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广西教育学院。
八、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公费师范生学历为专科层次,学制为5年。我校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一专多能”、能够承担小学多门学科教学任务教师的目标,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公费师范生按照“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广西教育学院按照“五年一贯制”学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及填报要求,将录取数据报教育厅。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公费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对公费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费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九、相关政策介绍和报名表下载
(一)公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公费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五)公费师范生的具体政策文件和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关注和下载。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兼传真):0771-5656985,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鲤湾路17号广西教育学院招生办。
广西教育学院招生网站: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