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17号)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版》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高不超过8000元,低不少于1000元。(具体额度咨询当地县级资助中心)
贷款期限: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长不超过22年。
二、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的学生:
(一)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三)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四)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五)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六)特困供养学生;
(七)孤残学生;
(八)烈士子女;
(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三、在校生首次贷款
(一)首次贷款方式
1.广西籍学生
广西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全面实行“预约办理”,借款学生应先电话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取得预约时间和预约号后持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指定地办理。
2.非广西籍学生
非广西籍学生需要贷款的,请先询问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预申请要求和流程后再办理。
(二)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原件;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如有)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部分地区还需要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请咨询当地县中心。
(三)具体操作流程
借款学生应先电话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取得预约时间和预约号后,根据约定时间携带贷款所需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资助机构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后,再由借款学生按照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首页“申请贷款”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填写。
3.提交申请信息后,在“我的贷款”栏点击“导出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
6.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到校注册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辅导员处(具体提交流程另行通知)。
四、在校生续贷申请流程
(一)广西籍学生
广西籍续贷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采取线上办理,远程受理功能已全面开启,学生不需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办理。已经申请续贷但选择现场办理的学生,需修改贷款申请重新选择线上办理。续贷线上办理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非广西籍学生
由于各地续贷申请方式不同,非广西籍学生的续贷申请流程请询问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后再办理。
五、生源地学生资助部门申请贷款办理时间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21年7月26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区外学生请咨询当地县级资助中心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
六、学校录入回执工作预计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开学后工作进度调整)
各学部收集受理证明时间:2021年9月5日-9月14日
各学部上交受理证明时间:2021年9月1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回执时间:2021年9月16日-10月1日
七、工作要求
(一)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个人系统2次,修改、更新、完善自己的信息,特别要注意学号、专业、系别、毕业年份是否填写正确。对于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二)从2018年开始,广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不再出具年度学费证明,由学生自行申请符合自身情况的贷款额度。区外学生需要出具学费证明的,请咨询学部辅导员开具证明。如需开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回执材料,请将所需材料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邮箱:xjxyzzb@***。
(三)助学贷款政策是国家为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完成学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各学部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惠及每位符合条件学生,务必将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时间告知学生,确保学生顺利贷款。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邮箱:xjxyzzb@***(假期使用);联系电话:0771-3223309(假期使用),0771-3224331(开学后使用)。
附件:1.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网上受理操作流程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3.2021年全区各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咨询热线 电话(助学贷款预约)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