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2021 年将按照“单独测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测试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外国语学院
学校代码:13830 (国标码)
办学性质:国家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
院校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89号二、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2021年广西外国语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
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终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1 | 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 | 670213 | 应用越南语 | 三年 |
2 | 670205 | 商务日语 | 三年 | |
3 | 670214 | 应用泰语 | 三年 | |
4 | 670216 | 应用外语(柬埔寨语方向) | 三年 | |
5 | 670216 | 应用外语(缅甸语方向) | 三年 | |
6 | 670216 | 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 三年 | |
7 | 670216 | 应用外语(老挝语方向) | 三年 | |
8 | 欧美语言文化学院 | 670203 | 应用英语 | 三年 |
9 | 670210 | 应用法语 | 三年 | |
10 | 670212 | 应用西班牙语 | 三年 | |
11 | 工商与公共管理学院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12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
13 | 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
14 | 640105 | 酒店管理(涉外酒店管理方向) | 三年 | |
15 | 640105 | 酒店管理(星级酒店管理方向) | 三年 | |
16 | 会计学院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17 | 630301 | 财务管理 | 三年 | |
18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19 | 630202 | 国际金融 | 三年 | |
20 | 信息工程学院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四 、申报方式
1.考生可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4月30日
五 、考核方式
(一)评分标准
我校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
(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统一使用广西外国语学院组织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分600分)。
(三)测试步骤
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和评分。
(四)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30日
考生在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段可任选时间测试,系统自动从题库出题和评分,考试结束即公布分数。
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5月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0:00至5月20日10:00,每个考生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新消息。
七、录取
(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3.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5月19日10::00起。
4.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1.申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测试综合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即测试综合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测试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高低顺序,文化素质成绩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6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八、招生日常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1日-4月30日 | 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填写信息进行申报,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填报、专业填报 | |
4月1日-4月30日 | 关注“广西外国语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对口”通道,参加广西外国语学院综合素质测试 | |
5月7日10:00至5月10日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 |
5月12日至5月18日 | 投档录取 | |
5月19日10:00至5月20日10:00 |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 |
5月21日至5月22日 | 征集志愿录取 | |
5月19日10::00起 | 录取结果查询 | |
5月24日前 | 录取名单公示 | |
6月30日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21年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日常安排表
九、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新生待遇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同专业新生同等收取,在日常教学管理以及“奖、助、勤、贷、减、免、缓”等方面享有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待遇。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一等:4300元/学年
二等:2300元/学年。
学校助困奖学金:
一等:2000元/学年;
二等:1000元/学年。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资助办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货款高额度为:8000元生·学年。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为校内生提供近1000多个岗位。
基层工作学盟补偿或货款代偿:学生毕业后到国家规定的基层单位(广西区所有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工作,可以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高学费补偿或货款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役复学学费代偿: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迎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退伍复学学费代偿:参加当年曹通高考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当年应征入伍前办理保留学手续,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学费代偿,高代偿金额为8000元/年。
十一、其它
(一)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学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四)、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五)、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邮编:530222)
电话:0771-4797229、4797113、4797126(兼传真)
广西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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