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生档案
各地新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中学或者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本人档案,档案提供单位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学校。
新生报到时务必先将档案交至各二级学院报到处,之后方可办理其他注册入学手续。其专用档案袋密封条和加盖的密封章应保持完好,若发现严重破损、私自启封和篡改内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 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门2004年发布的30条便民措施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不迁户口。我校建议新生入学时,好不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确实需要将户口迁往我校的新生,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户口迁移证》须是当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从公安人口系统中调出并打印的制式迁移证。以下三类迁移证拒绝受理:(1)非制式迁移证(即非制式打印的迁移证);(2)打印模糊不清的迁移证;
(3)被涂改信息的迁移证。
2.姓名,别名不能用同音字代替,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考生档案的姓名必须一致。
3.出生日期:年、月、日一律采用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一致。
4.报到时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需携带户口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5.户口迁移证上所有内容不得涂改。如系公安部门涂改的内容,要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该迁移证无效。
6.户口交验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
七、党团员关系
1.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办理:广西区内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直接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党组织名称具体写到所属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广西区以外新生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桂林旅游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接收单位为:桂林旅游学院XXX学院党委),同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新生报到后持纸质介绍信到所属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办理转接手续。
2.新生团员在入学时应及时把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具体操作为:
主动联系原所在学校,让原学校团组织通过网上“智慧团建”系统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团组织。
入学时提交以下材料至我校:
(1)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原学校团组织开具)
(2)团员证(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页须由原单位团组织加盖公章)
(3)团员档案(如团员档案是由新生本人带往我校的,应由原学校团组织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如团员档案已遗失的,应由原学校团组织开具遗失证明)
其他说明:新生报到时,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密封档案、团员证、遗失证明等材料到各二级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无以上材料的新生,则无法确认其团员身份,须在大学重新申请入团。
党团关系转接联系电话:
校党委组织部:0773-3691003(党员);校团委:0773-3690136(团员)
八、新生报到接待工作安排
为方便新生安全顺利来校报到,学校于9月11-12日,在桂林火车站、桂林火车北站分别设立新生接待点,新生到达桂林火车站、桂林火车北站后,可选择乘坐专线大巴前往学校。乘坐专线大巴须持学校《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有序接受身份核验后,方可乘车。接待点将会设立明显的学校标志,新生若找不到接待点或需确定有关信息,请拨打学生工作部(处)或各二级学院电话联系。所有新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提前报到者请自行安排食宿。
1.学生工作部(处):全面负责新生接待工作及新生住宿的安排,接待值班时间:9月11-12日8:00-20:00。
联系电话:0773-3690089、0773--3690039
2.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的新生接待工作,安排接站人员和值班,负责协助新生办理各项报到、注册等入学手续。
旅游管理学院:0773-3691083
酒店管理学院:0773-3696351
外国语学院:0773-3691090
艺术设计学院:0773-3692070
商学院:0773-3871617
文化与传播学院:0773-3691520
国际酒店管理学院:0773-7791205
休闲与健康学院:0773-3696567
旅游数据学院:0773-3676656
3.财务处:负责新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的收取。联系电话:0773-36900124.校团委:在桂林火车站、桂林火车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点。联系电话:0773-3690136
注意:专升本学生报到日(8月28日)不设立接站工作。
特别提醒:我校不会在桂林市内各大火车站新生接待点办理与新生有关的任何收费、缴费、入学注册、学习生活等事宜,请新生及其家长务必注意,谨防上当受骗。为保证新生尽快到达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避免个人利益受到损失,建议新生不要在车站办理手机卡!
九、请假注意事项
新生如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报到,必须先向学校招生办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书面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人姓名、准考证号、所在省份、联系电话、请假事由及确切报到日期等。专升本学生请假申请须在8月27日前邮寄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办(以邮戳为准),本专科新生请假申请须在9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办(以邮戳为准)。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即专升本学生请假终报到时间不得迟于9月11日,本专科新生请假终报到时间不得迟于9月26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教育部要求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电话:0773-3690077(传真),3690122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
邮编:541006
十、住宿安排
新生以学院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安排住校内学生公寓,不允许校外住宿。
学生公寓房间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和洗澡间;配有床铺、桌椅、风扇、空调等设施;公寓内热水定时供应:并配有宽带接口等。
学校不配卧具,请新生自购或自带。
新生入住后,请将一张1寸标准照交至本栋宿舍管理员处。
咨询电话:0773-3690089
十一、疫情防控
凡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新生,建议来校报到前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原则,在各生源地区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十二、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贷款。需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www.csls.***.cn进行实名注册,并向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签订合同时间,可电话咨询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请务必保管好回执验证码或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入学后统一上交,待回执码录入系统之后贷款才正式生效。
十三、 缴费方式
1.学费、住宿费、代收费(教材费、军训服装费、体检费)由学校财务处负责收取,2021级新生缴纳学杂费可通过桂林旅游学院统一收费平台(http://cwjf.***.cn/)完成,或者微信关注“桂林旅游学院财务处”,点击“微财务”一“学费缴费”登录桂林旅游学院统一收费平台完成缴费。网上缴费平台支持全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网上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主流支付方式。财务处咨询电话:0773-3690012
2.校园卡、热水费等其他费用,请到各指定地点或部门办理,可采用刷卡或现金方式缴纳。
3.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新生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手续。学工处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73-3692202
温馨提示:校园内食堂附近设置有中国农业银行、桂林银行、中国银行自助取款机。
十四、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十五、住宿费(按实际入住情况多退少补)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住宿费 | 3人一室(有空调)1700元/生·年; 4人一室(有空调)1550元/生·年; 6人一室(有空调)1330元/生·年; 8人一室(有空调)1050元/生·年。 |
十六、代收费(预收项目,视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1 | 教材费 | 800元/生 |
2 | 体检费 | 63元/生 |
3 | 军训服 | 110元/生·套 |
十七、其他费用缴纳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财政统筹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纳部分由学生本人到校后,等待学校下发桂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学生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参保,按照年度一次性全额缴纳。除低保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读子女、重度残疾学生、农村计生政策子女等可享受政府个人缴费补助政策,属困难、特殊人群的学生,需在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参保登记缴费外,其他学生到校后,按照医保发[2021]32号规定和《桂林市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须知》学校统一将学生基本信息转给桂林市医保局进行登记,学生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进行自主缴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有哪些好处?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以及上下学途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基金支付80%;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2.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该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互补作用,大限度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采取个人缴纳方式,由学生本人按照本学年制一次性缴纳,标准预计100元/生年(普通本科按四年计收:400元/生,普通专科按三年计收:300元/生,专升本按两年计收:200元/生),入学时由保险公司到校办理。
十八、大学生兵役登记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暂行实施办法》(司动[2016]34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凡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成功后,下载并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各一式两份,自己打印不了的,到户籍地征兵办公室打印)。入学报到时将贴好照片,填写好主要经历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各一式两份),或其他兵役登记凭证如兵役证(复印件两份)交给辅导员,再由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校武装部审核、登记、备案。
大学生应征报名时间及应征入伍条件
1.自2020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上半年从1月10日开始报名,2月15日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男生从4月1日开始报名,女生从6月26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5日,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2.男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身高158cm以上,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
3.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大学生入伍优先与优待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或减免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4.桂林市入伍鼓励金:从学校驻地(桂林市雁山区)应征入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鼓励金为17000元、应届专科毕业生鼓励金为13000元,在校生鼓励金为1000元。相关费用由辖区兵役机关直接办理至个人银行帐户。
5.学校对应征入伍大学生鼓励: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抚优待政策,组织入伍欢送会、颁发入伍纪念品、给予一定奖励;应届毕业生入伍,享受毕业生就业补贴,享受广西区内应届毕业生入伍奖励费500元。
十九、大学生入伍后的选用与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3.报考军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 -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二十、大学生退役后的复学与升学
1.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毕业、升学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当年3月份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教学培养计划规定的除毕业实习(顶岗实习)以外的学习任务,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后,由学校审核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学校于3月初开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绿色通道,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本科。
4.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5.免修军事等相关课程
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可申请免修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公共体育、劳动课、安全教育课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办理免修手续并获批准后,课程成绩记载为良好等级(85分),同时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服兵役期间和退役复学后表现良好且积极参加学校征兵工作、军训工作、国防爱好者协会及学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学校武装部认定,报教务处审核,其上述课程成绩可按良好等级以上(95分)录入。
6.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7.国家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国家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十一、高校新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手续的办理
1.高校新生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2.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收件人:梁潇月,联系电话:0773-3690199)
3.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武装部咨询电话:0773-3690036
学校名称:桂林旅游学院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学校网址:http://www.***.cn/招办网址:ttp//zsbg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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