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剧学校2021 年招生简章
(公办)
广东粤剧学校创建于1958 年,隶属广东省教育厅,是公办省重点中等艺术专业学校。学校拥有广州和佛山校区,校园绿树成荫,环境清幽,是一座充满传统与现代艺术氛围
的艺术学校,是莘莘学子求学、生活的理想园地,设有艺术图书馆,有艺术类藏书4 万册。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条件,配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队伍。学校以独特的办学
理念,坚持继承和发展岭南文化艺术为办学宗旨。
学校拥有一支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教学经验丰富,充满创新活力和奉献精神的教师队伍,部分教师还具有双师型资格。此外,学校聘请关国华、叶兆柏、小神鹰、彭炽权、关青、倪惠英、丁凡、曹秀琴、姚志强、蒋文端、梁淑卿、麦玉清、李淑勤、曾小敏、彭庆华等一批粤剧名家担任我校艺术顾问及客座教授。
学校现开设专业有:粤剧表演、粤剧音乐伴奏,其中粤剧表演专业被列入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于2015 年被列入广东省特色品牌专业;2020 年,学校入选广东省第三批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粤剧非遗文化教研拓展传承基地;同年戏曲表演获第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我校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欢迎广大学生报考广东粤剧学校。
一、培养目标
学校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规范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质量至上” 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社会发展需要为准则,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扎实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型、实用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戏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六年级);
3. 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戏曲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4. 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如审核发现外校艺考生报考,我校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学习 形式 |
学 制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考试内容 |
备注 |
粤剧表演 |
20 名 |
全日制 |
六年 |
免学费 |
1400 |
1. 白话朗诵、演唱粤曲或歌曲一首 2. 动作模仿 3. 听音节奏测试 |
考生需穿练功服 |
粤剧音乐伴奏 |
10 名 |
高胡 |
2 名 |
全日制 |
六年 |
免学费 |
1400 |
1. 演奏乐曲练习曲各一首(自选) 2. 节奏模仿视唱 3. 模仿乐句 |
考生自备乐器 |
杨琴 |
1 名 |
琵琶 |
1 名 |
古筝 |
1 名 |
笛子 |
1 名 |
喉管 |
1 名 |
击乐 |
3 名 |
注:1. 我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2. 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为标准。
四、报名手续
1.1.考生和家长于2021 年3 月9 日-5 月13 日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登记系统。
2. 点击“查看”下载广东粤剧学校2021 年报名表,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在照片处添加电子版个人证件照。
3. 点击“填写记录”进行报名登记,填写完整信息后,点击“报名”,提示“提交成功”完成报名。
注:报名表信息务必与报名登记表信息一致。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名表。
五、报名材料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或照片的方式,按照“省份+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于2021年5月13日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gdddczsb@***.cn,打包材料包括:
1. 广东粤剧学校报名表;
2. 提交一寸白底免冠照;
3. 提交户口本首页及考生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于同一张A4 纸上(扫描件或照片);
4. 提交原学校全国网学籍基本信息表,需写明打印日期及加盖原学校公章(扫描件或照片)。
六、缴纳考试费及报到
1. 考生于5 月14 日9:00-17:00 凭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到我校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1 号)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2. 考生可允许报考两个专业,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七、报考日期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9 日至 5 月 13 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 )
2. 专业考试时间:2021 年5 月15 日上午8 :00 考生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文化课考试时间:2021 年5 月15 日下午14 :30 考生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4.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范围:六三制义务教育,人教版六年级上册语文、数学。考试文具自备。)
考生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广州天河区水荫横路11 号注: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
①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疫情防控或与国家确定的考试时间相冲突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②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和家长出行注意做好防护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遵守学校安排。
八、录取及毕业
1. 我校根据考生专业、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 按国家教委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管理,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经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签章的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3. 毕业生根据广东文化人才市场的需求,可由学校推荐就业,亦可自择职业和自主创业。也可报考高等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
4. 符合国家助学资助政策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得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一、二年级可获得每年2000 元国家助学金。
九、毕业生去向:
我校办学六十多年来,为全省专业文艺团体以及各级基层文化单位输送了大量的艺术人才。其中,林锦屏、彭炽权、丁凡、曹秀琴、郭凤女、蒋文端、李淑勤、琼霞、曾小敏、彭庆华等一批表演艺术家已成为国家一级演员,并获得多项国家级艺术奖项,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粤剧专业毕业生基本上全部就业,主要为广东粤剧院、广州粤剧院及佛山、深圳、珠海、江门、肇庆等专业粤剧团所录用、聘用。
十、联系方式
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天河区水荫横路11 号
联系电话:020--—87047560
佛山校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高尔夫路联系人:许老师、吴老师
网址:http://w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