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要求,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30分,“职业技能”满分70分。
一、考核对象
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计划,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
1.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2.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3.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有关高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4.我校将会在招生网站上公布符合文化素质考核或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免考科目分数按照满分计算。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考核时间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文化素质”考核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60分钟;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非学徒制)“职业技能考核”核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60分钟,与文化素质考核同步进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学前教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职业技能考核”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在文化素质考核完成后单独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1.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农村电子商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非学徒制):“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笔试)时间:10月10日14:00-16:00
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学前教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1)“文化素质”考核(笔试)时间:10月10日14:00-15:00
(2)“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时间:10月10日15:30-17:00
3.注意事项:
(1)笔试:13:30考生入场,开考15分钟(即14:15)后,迟到考生不准入场;
“文化素质考核”免考考生也须在13:30笔试开始时间入场考试,考试中途不得入场。
(2)面试:“文化素质考核”结束后原地休息等候“职业技能考核”,15:30开考后离场或迟到考生不准入场。
“文化素质考核”免考考生须在15:10前入场候考,15:30开考后不得入场。
(3)选择题统一填涂在答题卡上,请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涂答题卡用)、橡皮擦等工具。
(二)考点地址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计划自主招生考试分七个考点开展实施。考生个人具体的考核地点、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将发布在准考证上,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站上打印准考证的通知,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根据自己的考核地点安排按时依规参加考试。
考点一: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校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莲路南浦段2号(考生从学校北门进出)
(地铁四号线石碁站A出口,沿市莲路向东100米即到)
考点二:清远市高级技工学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4号
考点三:潮州市启明星培训学校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金亨园b幢118号(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潮州学校)
考点四:惠州市科惠教育投资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四环南路口保安大厦A2栋 科惠教育
考点五:湛江华南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金康东路61号
考点六:茂名市信宜市现代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东镇政府前十米20号
考点七:梅州市梅江区启航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北)赤岌一路23号 启航教育
三、考试大纲
详见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四、成绩公布
学校将于10月14日前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考生测试成绩。
五、注意事项
1.考生要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入校门时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十四天行程卡(没有“*”星号),经体温检测符合要求方可入校。
注:若十四天行程卡带“*”(星号)则不允许入校
2.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检测后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外,在考点全程佩戴口罩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
4.考生须提前打印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进校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并签名,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教师。
5.请考生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及考场规则(见附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按要求准备考试所需物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考场规则》、《考试大纲》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余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可到考场指定位置保管。
6.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7.考生须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8.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考生,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9.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合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站上的通知。
六、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1: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自主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按考核流程参加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按规定进行考试的,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生凭《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行程卡(没有“*”星号)》、《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或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笔试)要求
1. 考试开始前30分钟(13:30)考生入场,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不得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卷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五、职业技能考核(面试)要求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15:10)考生入场,考试开始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考生入场后,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给予工作人员查验。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影响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在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离开考场警戒线范围。
4.考试时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介绍本人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源地、毕业学校、姓名、考生号等,不得穿戴校服等带明显标志性的服饰等,否则按作弊处理。
5.考生在考核结束后应按工作人员的指引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或交谈。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思考完试。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2: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考生进校参加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国家教育考试和学校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声明:
(一)本人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本人在考前14天内没有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没有出国或出境。
(四)本人在考前14天内无密切接触过境外回国人员或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
(五)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有瞒报、谎报、乱报或伪造信息等。如有违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体温监测登记表
序号 | 日期 | 体温 |
考前14天 | 9月26日 | ? |
考前13天 | 9月27日 | ? |
考前12天 | 9月28日 | ? |
考前11天 | 9月29日 | ? |
考前10天 | 9月30日 | ? |
考前9天 | 10月1日 | ? |
考前8天 | 10月2日 | ? |
考前7天 | 10月3日 | ? |
考前6天 | 10月4日 | ? |
考前5天 | 10月5日 | ? |
考前4天 | 10月6日 | ? |
考前3天 | 10月7日 | ? |
考前2天 | 10月8日 | ? |
考前1天 | 10月9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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