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办法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批,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大专学生。为切实做好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录工作,现制定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办法如下:
一、考核测试内容及成绩组成
1、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及组织实施,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
2、考核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40分,“职业技能”满分60分。符合免除文化素质考核的“四类考生”,只进行“职业技能”考核,满分60分。考核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一位。
二、录取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三、录取办法
(一)免试优先录取
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护理、化学)为B级及以上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护理B级以上证书用于报考护理专业,化学B级以上证书用于报考药学专业),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免试优先录取。
(二)按照考核成绩录取
各专业录取了“免试优先录取考生”后,余下的计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分类录取。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且被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1、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四类考生”,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该“四类考生”录取数为各专业总计划数的60%,按照“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如该“四类考生”录取数未满总计划数的60%,则剩余录取计划数调剂给“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项考核类考生。
2、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项考核的考生,录取数为各专业总计划数的40%。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分数+“职业技能”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职业技能成绩相同而影响录取结果的,则相关考生加试“职业技能”考核,直至排序确定录取结果。
四、录取工作计划表(见附件)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招生办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录取工作计划表
时间 | 事项 |
2021年10月8日前 | 公布录取办法、免试录取名单 |
2021年10月10日 | 组织考核测试 |
2021年10月11-12日 | 组织改卷、成绩统计、成绩复核 |
2021年10月13-15日 | 成绩公示 |
2021年10月16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2021年10月17日 | 公布终录取名单 |
2021年10月18日 | 提交录取结果 |
2021年10月28日前 | 寄送录取通知书 |
原标题:2021年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办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