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述
广东白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点评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有西、北两个校区,均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占地面积1350亩,均有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体育馆、网球场、篮球场等。学生宿舍全部装有热水器、空调、宽带等。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室共305间。建有藏书140多万册、数字资源丰富的图书馆。建有千兆校园网,实现信息化管理。目前,在校生24700多人,教职工1150人。
学校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稳步拓展国际教育,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体系。开设51个本科专业。建立起以工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设计艺术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商管理等3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有13个省(校)级科学研究平台,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践行“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理念和“敦品励学、求是笃行”的校训,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白云精神,以国际化战略为引领,以资讯化战略为支撑,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校企协同育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工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职业性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应用学科优势突出、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国王学院,美国中西州立大学,英国伦敦里士满美国国际大学等10个国家25所高校开展互派交换留学生、学分互认、双学位及本硕连读等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连续12年蝉联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评定的“广东省民办高校竞争力十强”第一名。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院校”。2016年列入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2017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2018年学校的校企协同育人“3+1”人才培养模式荣获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原全国人大委员长、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赞誉学校是“广东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全国政协主席、原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称赞学校为“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的排头兵”。
二、招生专业
科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名称 |
理工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车辆工程 | 物联网工程 |
机械电子工程 | 软件工程 |
机器人工程 | 土木工程 |
电子信息工程 | 建筑学(五年制) |
自动化 | 通信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人工智能 | 智能制造工程 |
文史/理工兼招专业 | 会计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财务管理 | 金融学 |
审计学 | 经济统计学 |
工商管理 | 社会工作 |
市场营销 | 应用心理学 |
物流管理 | 人力资源管理 |
英语 | 城乡规划(五年制) |
日语 | 工程造价 |
朝鲜语 | 工程管理 |
德语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学前教育 | 汽车服务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跨境电子商务 |
商务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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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详见学校招生办网站(http://zsb.***.cn)
【招生计划】:由全国联招办统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可在联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招生办网站查阅。
【收费标准】:被我校录取的港澳台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具体可在联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招生办网站查阅。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2018年起全国联招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分开进行,其中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招生院校的术科考核。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具体类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办法执行。学生请登录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四、录取规则
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并填报广东白云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按照相关招生政策及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五、入学管理
1.新生持加盖广东白云学院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学生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性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白云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一)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8620)36095694
(二)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0)36093333
传 真:(8620)36095259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 .***.cn